2020年湖北省商务厅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工作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函〔2020〕46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20年湖北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省商务厅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侧重考察幼师五项技能和综合能力;
二、面试的内容及方法
(一)面试试题结构:
1.视唱练耳(10分),时间5分钟,分数占比为总成绩的10%。
2.自弹自唱(10分),时间5分钟(含练习时间),分数占比为总成绩的10%。
3.即兴舞蹈(20分),时间5分钟(含编舞时间),分数占比为总成绩的20%。
4.自备才艺展示(30分),时间5分钟,分数占比为总成绩的30%。
5.案例分析试题1道(30分),时间5分钟,分数占比为总成绩的30%。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
(三)幼儿教师类面试中自我才艺展示时,如有需要请考生自带展示才艺的用具如音乐或舞蹈鞋等物品,音乐(要求mp3格式,如因格式不对,产生的后果自负)放在新U盘中(U盘中不允许有其他信息),在10月17日上午8:50交工作人员封存、编号。请考生自带一份备份,以免失误。
三、面试抽签
面试考生必须于8点20分前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达面试地点入闱,按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四、面试程序
(一)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考生代表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二)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三)主考官宣读试题宣布答题开始后,计时员开始计时;
(四)每道题答题时间5分钟,剩余1分钟时计时员应作出提示,答题到时由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五)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细则打分;
(六)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五、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0分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六、面试时间、地点
拟定于2020年10月17日上午9:00—11:30进行面试。
面试考生必须于8点20分前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达面试地点入闱,按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面试地点:省商务厅幼儿园儿童活动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航空路14号,地铁2号线青年路B口出。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应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面试候考区域。面试期间,除接受身份验证和面试答题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三)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考生,须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面试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面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面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面试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
(四)考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考生,应在入场测量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面试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面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面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面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面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七)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八)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存储、通信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九)在候考室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应当向工作人员报告,且离开时须有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十)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十一)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十二)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十三)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四)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
(十五)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做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商务厅官方网站(http://swt.hubei.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3643862-6005
监督举报电话:
027—83643862-6001
027—85578728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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