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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6-03-10 11:00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 引 号 010890537/2026-24477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6-03-02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林业局、长江航务管理局、武汉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省气象局、省消防救援局、人行湖北省分行,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下简称双随机抽查)工作部署,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升监管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我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有力支撑,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抓好组织实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扎实推动抽查计划落地落实。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要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范涉企检查部署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重要意义,周密安排,严格执行省级年度抽查计划,确保抽查任务落地落实。各部门纳入本抽查计划的任务,原则上不得随意删减,确需增加和调整抽查计划的,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公示。本抽查计划应纳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内实施,不得“平台外操作”。

二、树立全局观念,科学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抽查检查计划。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要对照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本地实际,围绕民生关注热点,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制定本辖区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年度计划。要加强区域内、系统内双随机抽查的统筹协调,整合同一部门内的抽查检查计划,积极推动多级联动、“一业一查”等监管创新,切实减少涉企监督检查频次,降低企业迎检负担。

三、严格程序标准,规范有序开展双随机抽查。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双随机抽查的制度规定,坚决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落实“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严格行政检查标准、程序,规范有序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法规变化和监管实际动态调整、实时更新“一单两库”,扩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参与单位和实施领域,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经营主体不必要的干扰。

四、勇于改革创新,提升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积极探索实施触发式监管、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新模式,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抽查中的运用,根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守信企业无事不扰,对失信企业重点监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充分发挥双随机抽查对风险隐患的“探头”“前哨”作用。依法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强化检查结果部门间互认,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

五、加强协调配合,完善业务指导通报机制。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双随机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满足抽查工作需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本地区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统筹协调,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确保各项计划按时完成。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应于12月15日前,将本计划的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对策措施及2027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预安排,通过邮箱报送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信用监管处张恒;联系电话:88701989;邮箱:hbqyxyc@163.com。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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