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系统上线的公告
| 索 引 号 | 010890537/2026-02434 | 分 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商务厅 | 发文日期 | 2026-01-14 |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文件名称 | 关于2026年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系统上线的公告 | ||
广大消费者及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
2026年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补贴申请系统拟于2026年1月15日10时上线,接收本年度我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二、补贴申请条件
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新购置的乘用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在湖北省开具或办理。
2.转让的乘用车旧车应于2025年1月8日前(含当日,下同)登记在本人名下,且至最近一次转让登记前一直登记在本人名下。
3.参与申请补贴的乘用车旧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
4.《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日期,以及转让的乘用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之后。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无先后顺序要求。
5.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新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不得转让,已转让的旧车不得转回申请人名下。
6.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且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其中一项补贴。
三、补贴申请途径
通过登录懂车帝App进入“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填报申请补贴信息,在补贴受理地(即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四、补贴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完整、准确、清晰填写申请信息和上传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申请人身份信息,身份证需上传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其他证件类型需上传证件照片或扫描件;
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须为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借记卡且为Ⅰ类账户(请与开户银行核实账户类型);
3.售卖转让旧车信息,填写车辆识别代号等,上传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办理转让登记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至第4页,包含登记栏所载明的车辆登记全部信息)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购置新车信息,填写车辆识别代号等,上传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五、补贴资金管理
为保障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有序实施,补贴资金按月均衡使用,按照“总额控制、逐月安排”的原则,对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实行按月限额调控,达到当月申请资金额度后即暂停接收补贴申请,未申领到当月补贴的消费者可在后续月份政策存续期内继续申请,2026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全部使用完后不再接受新的申请。
六、其他有关事项
2026年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审核系统上线后,补贴受理地将按要求对已提交的补贴申请进行受理和审核。
本公告有关事项及未尽事宜,以即将发布的《2026年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为准。
特此公告。
湖北省商务厅
2026年1月14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202000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