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惠购湖北”3C数码产品消费券发放资金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有关管理规定,湖北省商务厅拟公开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承办2024“惠购湖北”3C数码产品消费券发放资金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惠购湖北”3C数码产品消费券发放资金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服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
发放时间:2024年8月下旬至10月上旬,共3批次。发放范围:全省17个市州。
三、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第三季度发放新一轮消费券的指示精神,经报厅党组会研究同意,拟于8月下旬开始对省内个人消费者发放线上、线下3C数码产品消费券。为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拟对2024“惠购湖北”3C数码产品消费券省市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并出具审计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具体工作内容为:
1.消费券发放使用期间,收集汇总各平台每日消费券发放及核销情况,报省市商务部门。
2.消费券发放使用期间,对商户审核系统每日数据进行审核,重点查看订单及垫付资金的真实性、准确性,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扩大资金使用范围,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以及其他不合规支出等问题。对于填报材料异常的商户及时反馈省市商务部门及发券平台进行核实。
3.消费券发放结束后,对各发券平台的资金的投放、核销、退款、结余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履行三方协议情况进行审计。
4.消费券发放结束后,对商户审核系统申报数据按市州、商户进行汇总审核审计(包括电子资料核查、电话抽查和实地抽查),并与各发券平台发放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出具全省和分市州2024“惠购湖北”3C数码产品消费券审计报告,作为后期市州商务部门拨付依据。
5.消费券结束发放后,结合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全省2024“惠购湖北”3C数码产品消费券发放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四、承办机构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能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2.承办机构应在湖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服务协议供应商名录中。
3.承办机构要遵循客观性、公正性原则和财政资金审计和绩效评价规程,按时限、按要求完成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4.承办机构应按照采购需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包括人员配备、岗位设置、工作流程、服务标准、后期服务、延伸服务等内容。
5.承办机构应根据采购需求工作量配备专业人员,确定至少1名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服务期内应固定不变,并实地组织审计核查和绩效评价工作,若项目负责人不能胜任工作,采购人有权要求承办机构更换项目负责人。
6.承办机构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项目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7.承办机构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承诺与被审核单位没有经济联系(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的部分内容);如承办机构与被审核单位有经济联系,承办机构应主动回避;如发现承办机构与被审核单位有经济联系,湖北省商务厅有权对承办机构进行调整。
五、项目预算及承办机构确定
1.该服务项目总预算控制在29万元以内,包含承办机构工时成本费、通讯费、交通费、食宿费等承接该工作的所有费用。
2.湖北省商务厅将根据响应文件,择优选择符合要求的承办机构通过网上商城进行询价,确定最终承办机构。
如你单位愿意接受邀请,请制作响应文件(盖章纸质版3份,扫描PDF版1份,不含报价)于2024年8月14日17点前报送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0615室。联系人:王一凡,电话:857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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