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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惠购湖北”3C数码产品消费券平台征选公告

2024-07-29 12:07 商务厅消费处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关于三季度发放新一轮消费券的指示精神,经研究,拟于8-10月发放2024年“惠购湖北”3C数码产品消费券,现特向全社会公开征选承担电子消费券发放的平台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惠购湖北”3C数码产品消费券基本信息

(一)发券品类。部分具有串码管理(有唯一对应序列号)、能强化风险防控的3C数码产品。

(二)发券模式。本次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通过互联网平台APP线上、线下同步发放,并实行消费者实名制和商户报名制。

(三)发券批次。本次消费券财政资金总金额为1亿元,计划于8至10月期间多轮次投放,每天在规定时间内投放一定数量的3C数码产品消费券。

(四)领券及核销渠道。活动期间,消费者成功领券购买3C数码产品时,满足核销条件的直接抵扣消费券金额。

(五)消费券有效期。消费者成功领取的消费券仅限当天有效,当天未核销的消费券第二天作废,回收的财政资金用于后续消费券的投放。本次3C数码产品消费券发放活动中,同一消费者在不同平台可以分别领取、核销1张3C数码产品消费券。消费券未使用过期失效后,消费者可重新领取。

二、发券平台的资格要求

(一)线上、线下发券平台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信用良好,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①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相关资质;

④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严重质量事故和负面舆情;

⑤近年来在消费券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2.具备承接消费券发放的专业技术能力

①具备稳定的技术保障和成熟的消费券运营服务能力,能够配合政府部门实现发放要求。拥有成熟的系统保障技术,拥有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保障后台数据真实完备等专业能力;

②能够按照活动规则和用户手机GPS定位,区分不同市州和不同门店区域,平稳、有序、安全组织全省17个市州消费券的发放、核销工作;

③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能配合对参与领券的消费者进行实名认证;

④拥有本地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响应省内17个市州相关需求;

⑤拥有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有稳定的本地专业团队能够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咨询及投诉,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3.高度重视财政资金安全,并具备赔付消费券资金的能力

平台社会责任感强,对财政资金安全高度重视,一旦发生非法核销消费券行为,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委托协议,积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全力追讨或承担相应消费券资金。

(二)线上发券平台需具备的特定条件

具备商品自营能力,能实现从湖北省内仓库发货,能够甄别并确保通过平台销售的所有3C数码产品收货地址全部在湖北省地域范围内。

(三)线下发券平台需具备的特定条件

具备与参加活动商户进行互联互通的能力,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商户报名、交易审核环节的系统开发、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

三、发券平台的工作任务

在消费券发放过程中,发券平台需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免费提供消费券发放、核销的技术服务和总体活动运营和宣传服务。包括免费开展预约报名、信息汇总、资格审核、系统支撑、技术对接、咨询服务、数据收集、信息安全等相关工作。

(一)线上、线下平台均需完成的基本工作任务

1.对消费者资格进行初核。能配合对参与领取的消费者进行实名认证,核验消费者信息,通过后台系统将消费者身份证号、手机号、领券核券时的地理位置等信息与参与活动条件进行比对,确定消费者是否满足领取消费券的资格条件。

2.协助开展企业报名。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有意向参与活动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按照活动上线时间要求,完成企业门店的地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门店工作人员活动培训及答疑、宣传等物料到店,等等),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3.协助制定消费券发放方案。负责协助制定消费券发放具体实施方案,活动中能够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根据核销情况及时对发券面值和比例等提出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消费券核销率具备政府消费券发放、特别是3C数码产品发放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4.建立资金支付管理系统和台账。负责制定消费券发放应急预案,开发支付服务平台,动态监控和报告消费券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建立资金使用明细台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5.开展风险监测。负责加强消费券发放风险监测,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虚构信息领取消费券、套现消费券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平台能够第一时间向省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告,调动全部资源迅速追回财政资金,及时将涉嫌违法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相关线索移交属地公安机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6.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投入一定资源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商户端宣传、户外宣传、社交新媒体宣传等,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开展活动的前期预热宣传、活动中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

7.受理咨询、投诉。负责应对相关舆情,安排专门客服团队负责商户及消费者对消费券咨询、投诉的受理、答复和解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发放工作平稳有序。

8.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相关情况,按日报送活动动态数据(消费券发放张数及金额、领券用户数、用券用户数及核券数量、核销金额及订单金额、核销退款金额、核销商家数等后台相关数据),定期进行活动小结,活动结束后将全过程文件整理、存档,整体移交相关部门存档。活动期间及活动结束均能及时响应、不打折扣完成政府部门各项工作要求,积极配合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

9.其他保障消费券正常发放的工作。

(二)线上平台需完成的特定工作任务

建立平台参与活动商户商品进出库及配送明细、商品串码等完整台账资料,并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及委托协议,将相关资料及时提交第三方机构审核;

(三)线下平台需完成的特定工作任务

能配合开发商户报名系统和交易审核系统,用于活动前商户报名和活动中第三方审计,并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及三方协议,将商户交易明细等相关资料及时提交第三方机构审核。

四、入选平台熔断机制

本次消费券发放过程中,我厅将对履约不力或违约的入选平台企业实行熔断机制。消费券活动期间,已确定入选的服务平台如果存在对利用软件抢券等不法行为阻止不力、发生大规模消费券套现及风险、严重违反消费券发放使用规则且经提醒后仍不改正、拒不履行消费券发放三方协议中规定的相关义务等情形,省商务厅将视情终止该平台参与本次消费券后续轮次的发放资格。

五、发放平台确认流程

发放平台的确认过程由省商务厅相关业务处室组织实施:

(一)申请参与活动的平台提交《2024年“惠购湖北”3C数码产品消费券发放平台申请书》等响应材料;

(二)根据收集的资料,筛选初审符合条件的申报平台企业参加专家答辩、评审;

(三)邀约申报平台企业现场陈述(含PPT演示);

(四)组织专家评审会议。对申报平台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提问、答疑、打分,评审专家组根据审核结果提出入选平台企业建议名单;

(五)入选平台建议名单报厅领导审定后,确定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并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

(六)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告确定入选平台名单,并与入选平台签订委托协议。

八、材料报送

凡愿意接受邀请单位,请制作响应文件,包括平台简介、以往参与类似活动的业绩证明、所要求的各项资质证明、参与2024年“惠购湖北”3C数码产品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以及平台提供配套优惠、配合宣传和风险防控的相关承诺等,以上资料盖章纸质版一式七份及扫描PDF版,请于2024年8月2日17:00前送达湖北省商务厅消费处。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地址:武汉市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615室

联系人:王一凡、李莉萍

联系电话:027-85730226、85788610

    邮箱:87525174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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