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商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厅对2026年3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其中,继续有效的8件;予以废止的3件;宣布失效的2件;予以修改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
1.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决定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湖北省商务厅
2026年9月19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

鄂公网安备42010202000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