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1)验收的公示
省商务厅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1)验收的公示
省商务厅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1)验收的公示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湖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任务分工,省商务厅已完成省序号1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已实现,并通过省级验收。现按要求予以公示。
一、 反馈问题
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干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坚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仍有差距,过于强调近年来发展过程中欠账较多、历史积累矛盾突出等客观原因,对一些牵涉面广、处理难度大、利益纠葛复杂的问题不担当不碰硬。一些地方和部门主动作为不够,推动解决问题主要靠上级部门督察、通报等。个别单位乱作为,甚至为应对考核和督察干扰监测数据、凭空编造台账。
二、 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整改目标
1.思想认识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商务(招商)系统上下全面对标对表,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主动从思想认识、体制机制和能力作风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着力解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存在的温差、落差、偏差等问题,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不懈奋斗者,切实增强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督察反馈问题切实整改到位。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有序推进本轮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将整改工作分解为7项整改工作措施,2025年6月底前完成第1、第2项整改工作措施,第3至第7项措施作为长期工作坚持抓,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切实整改到位。
3.建立商务(招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常态长效机制。坚持治理一个问题和解决一类问题相结合,既针对单一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又针对同类问题出台整改意见和规范,以具体问题的解决带动面上问题的整改。围绕商务(招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局,优化工作系统性,建立以问题发现、情况通报、问题整改、约谈问责、教育宣传等为重点的商务(招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商务(招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二)整改措施
1.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省各级商务(招商)部门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各级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关于加快建设美丽中部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提升全省商务(招商)系统干部生态环保理念、意识、能力,树立正确政绩观,增强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形成推进美丽湖北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25年6月前完成,已完成)
2.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生态环保工作部署。各级商务(招商)部门集中学习《湖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明确商务(招商)部门生态环保职责任务,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2025年6月前完成,已完成)
3.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整治。贯彻落实《商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法依规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工作。持续开展报废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确保报废车拆解行业有序发展。(长期工作)
4.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绿色发展。贯彻落实《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精神,促进行业规范化、绿色化、规模化发展;联合省级有关部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完善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推广连锁加盟、“互联网+回收”、“社区+回收”等回收新模式,促进二手商品及交易发展。(长期工作)
5.持续推进反餐饮浪费和“光盘行动”。持续推进反餐饮浪费和“光盘行动”,指导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组织餐饮企业加强反餐饮浪费相关政策学习。结合全省“楚大厨”培训工作,督促全省参训厨师加强反餐饮浪费等相关知识学习。配合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营造“节约为荣,浪费可耻”良好环境。(长期工作)
6.促进电商绿色低碳发展。引导电商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鼓励电商平台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商品、使用绿色包装或减量包装,参与包装回收。引导电商企业减少商品在物流快递环节二次包装,促进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长期工作)
7.健全招商引资环评机制。落实国家部委关于规范招商引资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要求,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评估机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实环评要求,避免超出本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过度配置资源要素。(长期工作)
三、 整改完成情况
针对省序号1“思想认识还不到位”问题,我厅按照整改方案和措施清单,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履行商务(招商)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截至2025年4月底已经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思想认识水平进一步提高。2025年4月,我厅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湖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2024年以来,多次参加省委、省政府和省督察办组织的生态文明建设、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有关学习、培训,全省商务(招商)部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牢。
(二)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压实。2024年6月,我厅依据厅机关处室职责,在厅门户网站对外公开省商务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清单,接受社会监督。2025年3月,在驻厅纪检组的指导下,我厅研究制定了《全省商务(招商)系统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提出开展7项具体工作措施,并向全省商务(招商)系统印发通知(鄂商务发〔2025〕13号)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
(三)工作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厅成立了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省商务(招商)系统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日常监管4个层面,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12日至6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商务厅反映。
联系方式:王 升 027-85711232
湖北省商务厅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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