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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补贴发放公告

2024-06-07 14:26 家电以旧换新 补贴 公告

 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24﹞18号)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开展全省家电家居以旧换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金规模。补贴资金总额3.5亿元(家电以旧换新补贴3亿元,回收废旧家电补贴0.5亿元),其中线下资金2.5亿元,线上资金0.5亿元,回收补贴资金0.5亿元

二、发放平台。经公开征集、专家评审、官网公示等系列规范程序,本次活动明确线上电商平台为京东、苏宁,线下支付平台为云闪付,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平台为湖北供销回收。

三、补贴对象和方式。省内个人消费者(系指领用补贴时手机定位均在湖北省地域范围内的人员,收货地须在湖北省地域范围内)。本次补贴政策采用消费者即时享受补贴,企业先行垫付,财政资金后拨付方式。

    线上使用补贴用于消费者本人按规则在京东、苏宁平台入选店铺使用;线下使用补贴用于消费者本人在省内指定线下家电家居零售企业使用。

回收补贴在活动结束后,由回收企业申报领取。

四、活动时间。2024年6月8日-2024年12月31日,6月6日至6月7日在京东、苏宁线上电商平台试运行,6月8日起线上、线下全面启动。

五、参与企业

(一)家电家居零售商户: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商务部门报名,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初审,市州商务局推荐,经湖北省家电与网络信息产品服务行业协会、平台复核,确定参与核销企业,名单详见湖北省商务厅官网公告。消费者和参与企业应按照诚信原则参与活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活动的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回收企业: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商务部门报名,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初审,市州商务局推荐,经湖北省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平台复核,确定参与回收企业,名单详见湖北省商务厅官网公告。回收企业纳入湖北供销回收公共服务平台统一管理,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收旧服务,回收旧家电价格不得低于废旧家电回收补贴标准对回收的废旧家电实行“一机一码”,从回收、储存、转运、分拣、拆解开展全链条跟踪,确保废旧家电进入正规拆解渠道;不得利用提供虚假回收、拆解信息,骗取补贴资金。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活动的资格,不予以发放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六、补贴范围和标准

    个人消费者在线上、线下购买若干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0%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单件商品补贴不超过1000元。

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包括:空调、电视机、投影仪、冰箱冰柜、洗衣机、吸油烟机、燃气灶、热水器、微波炉、洗碗机、电饭煲、净水器、空气净化器、扫地机器人、吸尘器、智能门锁、智能马桶17类商品。产品须在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网备案达一、二级能效,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

回收企业回收补贴范围内的废旧家电享受补贴,补贴金额根据实际回收类型和数量进行测算,单个回收企业最高补贴金额为200万元。

补贴范围

补贴标准

空调柜机

100元/台

空调挂机

60元/台

220L以上冰箱/冰柜

40元/台

100L-220以上冰箱/冰柜

35元/台

投影仪

30元/台

40寸以上液晶电视机

25元/台

洗衣机、热水器、微波炉、洗碗机、扫地机器人、吸尘器

20元/台

CRT老显像管电视、净水机

15元/台

电脑、打印机、复印机

10元/台

七、消费者使用规则

    (一)消费者通过平台完成支付,可在京东、苏宁和线下实体门店各享受1次立减补贴,单个消费者享受补贴不超过3000元。

    (二)本次活动可与平台、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

    (三)购买新家电须交售旧家电,在平台完成交旧信息录入。由参与回收服务企业提供免费上门收旧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参与企业结合实际约定。交售旧家电不受品种对应限制,但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个人必须一致。

(四)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个人。发票价格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五)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商户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如消费者同时购买了若干件活动商品,则按退货商品价格比例分别计算单件商品享受的补贴金额。全额或部分退货退款均占用消费者的一次补贴指标。

(六)多件产品使用补贴规则。线下消费者需将活动商品集中一次性付款,不能与其它非活动商品一同付款,否则无法享受补贴。线上根据京东、苏宁平台规则确定。

(七)其他活动规则详询服务平台或参与企业。

八、其他事项

    一是补贴须用于即时消费。如提供延迟送货服务,自购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0天。

    二是湖北省家电与网络信息产品服务行业协会负责收集汇总补贴商品目录;湖北省再生资源行业协会负责收集汇总、逐一核实回收网点信息

    三是入选企业需与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后实施。

四是本次补贴政策采用资金后拨付方式。根据工作实际,拟每月开展一次审核,服务平台和参与核销商户需按照审计安排提供真实有效材料,提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补贴政策的销售数据具体消费清单、电子发票信息、资金明细、配送凭证、退货数据明细、旧家电回收清单、回收金额、拆解信息等原始资料和财务凭证,经市州审核、省商务厅联合省财政厅抽查、会商、会审等规范流程后,公示拟拨付情况,公示无异议后,省财政下达拨付资金给市州财政,由市州将资金拨付参与核销商户。在活动结束后,由省商务厅委托第三方审计全面开展资金清算、审计和绩效评价。回收企业按照审计安排提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旧家电回收清单、“一机一码”信息、旧家电回收、储存、转运、分拣、拆解全链条的留痕信息资料;服务平台和参与商户需按照审计安排提供真实有效材料,逾期未能及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等原因导致审减的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最终结算金额以省商务厅审计公示结果为准。

    五是参与企业需按政策要求确定绿色智能补贴政策适用范围,如超出适用范围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参与企业自行承担。

    六是单笔订单(即1次付款)只能享受1次补贴政策。

特此公告。

京东平台咨询电话:950618

苏宁平台咨询电话:4008365365

云闪付平台咨询电话:95516

湖北供销回收咨询电话:027-85868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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