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征选2023年“惠购湖北” 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将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根据湖北省委省政府部署,我厅计划组织发放2023年“惠购湖北”消费券,现公开征选承担电子消费券发放的平台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选平台工作任务
(一)按照活动规则和我厅工作部署及统一要求,分批次顺畅、高效、安全组织2023年“惠购湖北”消费券(包括商场券、超市券和餐饮券)的发放与核销工作,确保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手机GPS定位在湖北省17个市州地域范围内的人员,下同)能够按照所在市州区域(含所辖县、市、区),通过手机APP在入选服务平台上正常领取消费券,领券后到活动指定商场、超市和餐饮线下经营场所正常核销。
(二)加大技术力量投入,完善风险管控制机制,确保消费券抢券过程便捷、顺畅,财政资金投放安全高效。平台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外挂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违法事件或迹象,平台应迅速追回财政资金,第一时间向省、市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将涉嫌违法的企业(机构)和个人相关线索移交属地公安机关,并全程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提供顺畅、安全、优质服务,加大活动期间人力投入,提高运营服务保障水平。制定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四)动员、鼓励参与消费券核销的平台商户在消费券发放核销期间推出配套优惠,放大消费券发放效果。
(五)动员各种资源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努力提升民众对消费券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积极配合消费券项目审计和绩效评价。需提供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消费券发放张数、发放金额、抢券张数、抢券金额、核销张数、核销金额、核销率、直接拉动消费金额、平台及商户配套优惠金额、已核销消费券发生退款笔数与金额以及参与核销商家的数量和规模类型等相关数据。每轮(批)消费券发放后,及时提供本轮(批)消费券发放数据报表及总结报告。
(七)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将剩余财政资金原路退回各市州账户。
二、入选平台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1.具备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支付业务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近期在消费券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事件。
(二)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平台在湖北省覆盖消费人群和地域范围广泛,平台个人用户和可核销消费券的商户应覆盖湖北省17个市州及所有县市区,平台商户行业业态包含商场、超市和餐饮等消费券核销领域,平台能对商户按区域和行业业态进行有效管理。
(三)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活动规则和用户手机GPS定位,区分不同市州区域,平稳、有序、安全组织全省17个市州消费券的发放、核销工作;能够及时识别和阻止外挂软件抢券和大规模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能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四)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具备稳定得力的本地服务团队和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活动期间发生的客户投诉和出现的各种问题,避免造成负面舆情。
(五)鼓励平台活动期间配套自有资金资源,并动员商户推出配套优惠,最大限度放大活动效果,更好促进消费增长。
(六)能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消费券活动宣传,扩大消费券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七)具备专业的数据支持服务能力。活动期间,平台能够按时提供每天消费券发放、核销相关监测数据。
(八)能够自觉配合和服从政府部门管理监督,按要求提供项目审计和绩效评价所需的消费券发放核销相关全量数据,并自觉接受第三方机构的审计。鼓励平台提供大数据资源,通过大数据全面、客观反映消费券发放所产生的直接与间接经济社会效果。
三、入选平台工作时限
2023年“惠购湖北”消费券活动将于全年多轮次发放。整个活动结束后,消费券核销退款周期设定为三个月,消费券最终实际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完成时间不晚于2024年3月底。
四、平台遴选原则
评审专家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参与征选的平台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平台得分高低顺序形成推荐平台名单报省商务厅审定:
(一)优选覆盖面广、风险防控能力强、服务保障能力强、以往工作中配合度高的平台;
(二)优选配套资源丰富、宣传推广能力强的平台;
(三)优选陈述答辩效果好的发放平台。
五、平台征选流程
平台征选工作由省商务厅消费券发放工作专班组织实施。
(一)发布2023年“惠购湖北”消费券发券平台征选公告;
(二)根据平台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平台参加专家评审答辩;
(三)初审入围平台企业现场陈述(含PPT演示);
(四)评审专家现场提问,并对申报平台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打分;评审专家组根据审核结果提出入选平台企业建议名单;
(五)入选平台建议名单报厅领导审定后,确定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并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
(六)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告确定入选平台名单,并组织全省17个市州商务部门与入选平台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六、入选平台熔断机制
本次消费券发放过程中,我厅将对履约不力或违约的入选平台企业实行熔断机制。消费券活动期间,已确定入选的服务平台如果存在对利用软件抢券等不法行为阻止不力、发生大规模消费券套现(及风险)、严重违反消费券发放使用规则且经提醒后仍不改正、拒不履行消费券发放三方协议中规定的相关义务等情形,省商务厅将视情终止该平台参与2023年“惠购湖北”消费券后续轮(次)的发放资格。
七、其他要求
请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平台企业于2023年1月6日前向省商务厅消费券发放工作专班提交《2023年“惠购湖北”消费券发放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平台简介、参与发放消费券的能力及相关资质证明、消费券发放工作团队介绍、风险防范以及配套优惠和宣传推广等工作计划、以往类似活动成果展示、改进优化消费券发放工作的相关建议等。
八、材料报送
凡愿意接受邀请单位,请制作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式七份及PDF版),于2023年1月6日17:30前送达湖北省商务厅消费处。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地址:武汉市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615室
联系人:王一凡、李莉萍
联系电话:027-85730226、85788610
邮箱:swtwyf@163.com
湖北省商务厅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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