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积极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现群众办事“一网受理”,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按照“高效、便捷、一流”的原则,通过合并、集中、联合、同步等方式,让用户成为改革的受益者、推动者,体会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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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符合2026年汽车报废更新申请条件的个人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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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对在湖北省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且在湖北省办理车辆登记上牌的新购机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须为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借记卡且为Ⅰ类账户(请与开户银行核实账户类型)
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报废车辆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新购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上述材料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所载明的交车日期、《机动车注销证明》所载明的注销日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发票开具日期、《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之后。
2026年全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入口开放和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优化上线后,按要求提交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