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商务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数据截止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省商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全省商务工作大局,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深化政务公开,持续夯实工作基础,努力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利民生功能,助力商务经济健康平稳发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省商务厅发布信息2800余条。门户网站1173条、2024年度“湖北商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1381条。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发布我厅重点工作情况300余篇。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优化格式。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5件(次),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消费券”发放执行情况、外贸进出口额、实际使用外资额等方面。已全部在规定时间要求内答复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及时将主动公开文件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备案。在公开工作中不断增强规范意识,压实公开保密审查责任,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对转载信息严格把关,权威发布本部门政策文件。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统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名称、首页位置、页面格式,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完善平台下载功能,加强网络安全维护。引入第三方对省商务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展预警监测,不断提高网站运营管理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发监管机制,确保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省商务厅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在门户网站公开了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教育培训,今年邀请省政府办公厅和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家来我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和培训,有效提高了厅机关党员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省商务厅围绕以旧换新、内外贸易等工作公开文件12个,围绕厅内相关业务,召开新闻通气会7次。我厅法规处于2024年12月启动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新能源液体燃料违规经营问题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商务发〔2022〕18号)的专项清理工作。目前,清理工作正在进行,清理结果拟提交集体审议。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1 | 1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44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省商务厅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5件(次),申请内容主要涉及“以旧换新补贴”、“消费券”发放情况、实际使用外资额等方面,我厅均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企业 | 机构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5 | 0 | 0 | 0 | 0 | 0 | 2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5 | 0 | 0 | 0 | 0 | 0 | 2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省商务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省商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虽然增加了政策解读的数量,其中《湖北省外贸进出口降成本工作方案》也以图文形式进行了解读。但解读的创新度不高,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面向社会征集到的意见仅公开征集到意见的数量;信息公开不够全面细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办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优化。
2025年,我厅将重点抓好以下措施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进一步突出商务领域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公开,强化业务工作的正向宣传;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增加动漫、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三是加强机关干部信息公开的培训针对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四是推动在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阶段,同步发布草案起草说明和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省商务厅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向任何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用。
(二)加大重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拟建立省商务厅专线服务工作机制和政策法规问答知识库,切实为群众查询了解商务领域政策提供便利。
(三)2024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4年,我厅共收到省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62件(主办16件,分办3件,会办43件);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160件(主办21件,分办5件,会办134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公开。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一是我厅积极配合商务部做好“两新”工作信息宣传推广工作,通过厅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将相关信息有关网页、公众号链接进行转发公示并形成合集,在公众号菜单栏关键位置展示,加强宣传推广,扩大知悉范围;二是对门户网站进行了多方面的优化升级,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体验。在功能拓展上,首页巡视公告飘窗进行了合理处理,使其展示更加醒目且不影响用户正常浏览。门户网站整合了市州商务动态栏目,方便公众查看全省的商务动态、重大投资活动;三是制作了“2024年‘惠购湖北’消费劵发放工作专区”“荆楚购精彩全年”等专题,这些专题集中发布了我厅促消费等中心工作的权威消息,帮助群众和网友了解相关政策,服务了我厅中心工作,同时将专题进行归档,方便用户查询。首页新增了专门入口,并适配移动端,方便用户快速进入特定功能模块。
2.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建立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形成管理、维护、更新工作机制。按要求完成“十四五”规划以及历史性规划的信息发布,涉密不予公开除外。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利用数据采集分析,以政务公开日常管理为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处室子站各栏目更新情况进行自动检测、扫描和统计,对未按要求更新的栏目进行预警,及时反馈,提醒相关处室及时发布政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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