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北省“乐购湖北 幸运有礼” 有奖发票活动的公告
| 索 引 号 | 010890537/2026-03823 | 分 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商务厅 | 发文日期 | 2026-01-23 |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文件名称 | 关于开展湖北省“乐购湖北 幸运有礼” 有奖发票活动的公告 | ||
为贯彻落实《乐在湖北 ‘马’上有喜”新春消费季活动方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新春消费需求,释放新春消费活力,省商务厅联合省财政厅、省体育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乐购湖北 幸运有礼”有奖发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个人消费者活动期间在湖北省范围内零售、餐饮、住宿、体育行业的线下经营主体(白名单商户)购买商品和服务,依法开具单张票面金额100元(含)以上(含税金额)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简称数电发票),均可参与抽奖。
二、活动时间
2026年1月24日至3月31日(“云闪付”APP活动专区1月24日中午12点启动,1月24日0点后开具的数电发票可以参加活动)。
三、活动范围
(一)开票主体参与范围
1.零售、餐饮、住宿、体育行业正常经营的线下经营主体。
2.具有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能力,需开具盖有湖北省税务局监制印章的数电发票。
3.正常经营,税务信用良好,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名单。
参与活动的开票主体采取征集商户白名单方式,消费者可在各市州当地媒体或商务局网站上查询参与活动的商户白名单。
(二)消费者参与范围
活动面向在鄂来鄂消费者,开票购买方需为个人消费者(自然人)真实姓名,且与“云闪付”APP注册的信息保持一致。
四、抽奖规则
有奖发票分为两种开奖形式。
第一种为即开即奖。
(一)抽奖模式。
1.消费索票。消费者在活动期间消费后主动向商家索取符合要求的盖有湖北省税务局印章的数电发票。
2.注册登录。打开“云闪付”APP,注册个人用户,进入首页“发票抽奖”活动专区,完成实名登录。
3.凭证上传或信息录入。可拍照上传后OCR自动识别或手工填写消费者姓名、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商家全称等关键内容。
4.提交确认。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系统提示登记成功。
5.点击“立即抽奖”。
(二)实施时间
实施周期自2026年1月24日至2026年3月31日。分3期实施:
期数 | 时间 | 发票有效期 |
第1期 | 2026年1月24日—2026年2月2日 | 2026年1月24日—2026年2月2日 |
第2期 | 2026年2月3日—2026年3月3日 | 2026年2月3日—2026年3月3日 |
第3期 | 2026年3月4日—2026年3月31日 | 2026年3月4日—2026年3月31日 |
(三)奖项设置。按发票金额共设置8个等级奖项。奖项通过“云闪付”APP及时兑付中奖者银行卡账户。具体分配如下:
奖项等级 | 发票金额 | 现金 | 奖项个数 |
1 | 100元(含)-300元 | 10 | 90 |
2 | 300元(含)-500元 | 20 | 50 |
3 | 500元(含)-800元 | 50 | 15 |
4 | 800元(含)-1000元 | 100 | 10 |
5 | 1000元(含)-2000元 | 200 | 3 |
6 | 2000元(含)-5000元 | 400 | 1 |
7 | 5000元(含)-10000元 | 500 | 0.5 |
8 | 10000元(含)以上 | 800 | 0.125 |
(四)累计规则。每期活动中每位消费者上传不超过10张有效发票进行抽奖,单次只能上传一张发票;同一消费者在同一商户开票上传不超过2张。
第二种为定期开奖。
(一)开奖模式。定期开奖分 3 期进行开奖,首次开奖范围为1月24日至2月2日开具的发票,第二次开奖范围为2月3日至3月3日开具的发票,第三次开奖范围为3月4日至3月31日开具的发票。参与即开即奖且合格的发票,可参与抽取定期大奖。开奖过程委托公证机构进行全程公证与监督。抽奖结果及领取方式可以在“云闪付”平台活动页面查询,并及时通过省商务厅网站等媒体进行告知。
(二)奖项设置。设有4个奖项等级,采取实物奖品方式。
定期大奖奖项设置表 | ||
奖项等级 | 奖 品 | 奖项个数 |
特等奖 | 东风纳米01汽车 | 1 |
一等奖 | 小米17 Ultra 徕卡版手机 | 1 |
二等奖 | 米家上出风Pro 1.5匹空调 | 2 |
三等奖 | 小米空气净化器6 双芯除醛版 | 2 |
(三)定期开奖的兑奖要求
1.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不含)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兑奖,逾期未兑奖视为放弃。
2.兑奖所需资料:中奖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与二次开奖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中奖发票打印件凭证、消费交易记录凭证。
3.兑奖者领取定期开奖奖品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特等奖中奖者凭个人缴纳的个税凭证等资料到奖品提供方办理领取奖品手续,并自行承担车辆购置税、上牌费、保险费等费用;一、二、三等奖中奖者由奖品提供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五、注意事项
(一)商户方面。活动期间,各商户要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经营,积极配合活动开展,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活动统一宣传标识(见附件),主动告知消费者参与方式。及时处理消费投诉,主动上报虚开发票套取奖金线索。严禁通过虚假交易、虚开发票、低价高开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取国家资金等违法信息。不得发生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等违规经营行为,对有变相加价、消极处理消费投诉、虚开发票套取奖金等行为的商家,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消费者方面。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活动规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开发票、拆分开票、先兑奖后红冲、盗用或冒用他人信息参与活动或其它作弊违规行为等),一经发现取消参与者活动参与资格,追回奖金,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不予兑奖情形。兑奖人不能提供有效身份信息的发票;超过兑奖期限的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已认定非正常户后开具的普通发票;兑奖时已“冲红”的发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咨询投诉。对于发票上传相关事宜,消费者可拨打银联客服95516热线咨询;对未按规定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拒开发票)的商户,消费者可通过拨打12366热线,或登录省税务局官网互动交流栏目下的“税收违法行为检举”频道进行举报,税务机关及时受理、处理举报、投诉案件,对查实的发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本次“乐购湖北 幸运有礼”有奖发票活动由活动主办方负责解释。
附件:“乐购湖北 幸运有礼”有奖发票活动统一宣传标识
湖北省商务厅
2026年1月23日
附件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202000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