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家电和数码产品以旧换新商户服务平台的公告
| 索 引 号 | 010890537/2025-44449 | 分 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
| 发布机构 | 湖北省商务厅 | 发文日期 | 2025-12-30 |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文件名称 | 省商务厅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家电和数码产品以旧换新商户服务平台的公告 | ||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做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前期准备工作,省商务厅拟公开遴选1家湖北省2026年家电和数码产品以旧换新活动商户服务平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任务
活动过程中,商户服务平台需按照本次湖北省补贴活动方案要求,负责为相关活动商户提供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补贴商品信息核对、支付系统支撑、技术对接、商户运维服务、数据收集、信息安全等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负责根据活动方案,与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建立适用补贴条件的商品信息系统对接机制,能够在交易时实时核验符合补贴标准的商品信息,并在补贴商品销售完成后归集全面的销售端数据信息。
(二)负责为已公示参与2026年湖北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商户提供支付、设备和培训等运维工作。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商品销售管理系统,能按活动要求管理单笔交易的商品能耗、数量、价格、SN等信息。负责为参与补贴活动的商户免费提供收银软硬件、对接商品信息系统和多种渠道的支付系统。负责对参与活动商户就参与步骤、支付接入、设备使用等进行培训。
(三)需制定商户管理运营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解决活动门店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商户管理运营服务保障水平。
(四)具备引入金融机构联合开展营销资源叠加的服务能力,共同提升本次补贴活动的力度和影响力。
(五)配合省商务厅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推广,安排专项客服团队就商户、消费者、社会各界的咨询、投诉进行受理和解决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妥善处理有关舆情,确保活动平稳有序。
(六)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活动交易等数据及分析报告等信息,主动接受审计、监督,配合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
(七)其他保障补贴活动正常开展的相关工作。
二、入选服务平台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的组织机构:
1.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软件著作权》等相关资质;
2.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惩戒且在惩戒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期;
4.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严重质量事故;
5.近年来有类似政府消费券的商户服务平台运维经验。
(二)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商户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具备与参加活动商户进行互联互通的能力,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
(三)具备全省服务覆盖能力,在省内17个市州设有服务机构及不少于4人的自有员工团队,能够提供完善的活动商户管理、活动运营等日常服务。
(四)具备较强技术支持能力,本地有不少于20人的技术支持团队,拥有自研配套软件系统的能力,能够根据活动需求,升级迭代软件系统,满足活动对安全、稳定系统需求。拥有成熟的支付系统保障技术,能够保证资金安全、做到风险预警、保障系统交易顺畅和后台数据真实完备。
(五)具备较强客服能力,有24小时的统一客服咨询热线,能够专门安排客服人员及时受理补贴活动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为各市州参与活动商户提供优质、高效咨询答疑等服务。具备高效的应急响应及处置能力,能够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六)能够按照活动需求,与其他平台做好端口对接和协调工作。
(七)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入选服务平台确认原则
(一)优选资质齐全的服务平台。
(二)优选安全性好、覆盖能力强、服务质量好、工作配合度高、能协调配套各种资源好、陈述答辩效果好的服务平台。
(三)活动期间,已确定入选的服务平台如果存在对套取补贴不法行为阻止不力导致发生大规模套补、严重违反补贴发放使用规则、拒不履行三方协议义务等情形,省商务厅将视情况终止该平台资格。
四、入选服务平台确认流程
(一)平台企业报送申报材料。
(二)召开评审会议,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陈述、答辩,进行评审。
(三)确定拟入选平台名单,并通过省商务厅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示。
(四)拟入选平台名单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通过省商务厅官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告确定的入选名单,与入选平台签订相关服务合作协议。
(五)如入选平台在本年度内活动服务中经考核优秀,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财政预算范围内,下一年度同类活动可继续沿用。
五、材料报送
凡有意向参与商户服务平台遴选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书,包括机构简介、资质证明材料、经营情况、以往参与类似活动商户管理运营情况、本次政策实施服务系统能力和服务方案、相关服务承诺等材料。以上材料一式叁份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12月31日17:00前送达省商务厅流通处(地址:武汉市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6楼606室),盖章扫描件同步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hbsswtltc@163.com)。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湖北省商务厅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202000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