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890537/2024-23163 | 分 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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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31 |
文 号 | 鄂商务发〔2024〕23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 |
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商务、公安、财政、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省家电与网络信息产品服务行业协会、省再生资源行业协会:
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24﹞18号)工作部署,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研究制订了《湖北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
湖北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24﹞18号)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开展全省家电家居以旧换新活动,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畅通家电“去旧换新”消费循环,特制定本细则。
一、实施时间
2024年6月8日至12月31日。
二、补贴金额
补贴资金总额3.5亿元(家电以旧换新补贴3亿元,回收废旧家电补贴0.5亿元),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与市州财政各负担50%。如提前使用完毕,即发布补贴政策结束公告。
其中线下资金2.5亿元,线上资金0.5亿元,回收补贴资金0.5亿元。
三、补贴范围
个人消费者在线上、线下购买若干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0%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单件商品补贴不超过1000元,单个消费者享受补贴不超过3000元。
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包括空调、电视机、投影仪、冰箱冰柜、洗衣机、吸油烟机、燃气灶、热水器、微波炉、洗碗机、电饭煲、净水器、空气净化器、扫地机器人、吸尘器、智能门锁、智能马桶17类商品。产品须在中国效能或水效标识网备案达一、二级能效,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
回收企业回收补贴范围内的废旧家电享受补贴,补贴金额根据实际回收类型和数量进行测算,单个回收企业最高补贴金额为200万元。
补贴范围 | 补贴标准 |
空调柜机 | 100元/台 |
空调挂机 | 60元/台 |
220L以上冰箱/冰柜 | 40元/台 |
100L-220L冰箱/冰柜 | 35元/台 |
投影仪 | 30元/台 |
40寸以上液晶电视机 | 25元/台 |
洗衣机、热水器、微波炉、洗碗机、 扫地机器人、吸尘器 | 20元/台 |
CRT老显像管电视、净水机 | 15元/台 |
电脑、打印机、复印机 | 10元/台 |
四、参与方式
(一)消费者下载服务平台应用程序(APP),通过平台完成售旧、购新和支付;
(二)购买新家电须交售旧家电,交售旧家电不受品种对应限制,但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个人必须一致;
(三)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
(四)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应当单独支付结算;
(五)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个人。发票价格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六)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商户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全额或部分退货退款均占用消费者的一次补贴指标;
(七)消费者家电以旧换新需由线上、线下参与商户提供免费上门收旧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参与商户结合实际约定;
(八)其他活动规则详询服务机构或参与企业。
五、参与流程
(一)线下使用流程
活动期间,省内个人消费者根据手机定位所在市州区域,登录入选再生资源回收公共服务平台“家电家居以旧换新专区”,提交收旧申请(提交姓名、电话和身份证、地址、旧家电品类、上门回收时间等信息,交旧机不限品类品牌);平台审核后,消费者获得补贴资格;消费者到入选商户购买新家电,通过入选线下支付平台应用程序支付货款时,满足核销条件的即可按实际支付金额10%实现一次性立减补贴,完成支付开具发票;新机出库配送安装,商户同时上门收购旧家电,并完成收旧信息上传(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品牌、产品制造商、型号、相关图片、购买人姓名等信息)至入选再生资源回收公共服务平台审核通过后,流程完成。
线下补贴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二)线上使用流程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省内任一市州区域(含县市区)均可登录入选服务平台APP“家电家居以旧换新专区”,进入参与活动详情页;点击欲购商品详情页,选择“以旧换新”活动栏,上传交旧信息(交旧机不限品类),并同意平台《以旧换新交易协议》后,进入订单结算页面,使用指定支付方式实现实际支付金额10%一次性立减补贴,完成新机购买订单;服务平台上门回收旧家电,上传旧机回收报告(包括回收旧家电的类别、品牌、产品制造商、型号、相关图片、购买人姓名等信息);新机出库配送安装,开具发票,流程完成。
线上补贴收货地点须为湖北省内区域。
六、服务平台
省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公开征选方式,确认2家线上电商平台、1家线下支付平台和1家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平台。服务平台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信用良好,根据平台类型,应分别持有《支付业务许可证》《金融许可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等相关合法资质;
(二)具备稳定的技术保障和类似补贴活动运营服务能力。拥有成熟的系统保障技术,能够保证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和后台数据真实完备。拥有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有稳定的本地专业团队及时解决咨询及投诉等问题,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三)具备较强的工作协调组织及宣传发动能力。能够积极利用平台自有渠道开展宣传,配套自有资金、联合商户推出优惠,扩大活动知晓率及参与率;
(四)能够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交易数据记录及分析报告,积极配合资金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如有违法违规情况或严重失信行为,将取消平台活动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服务平台须提供顺畅、安全、高效、优质服务,平台须按要求向省商务厅提交全省补贴核销等相关数据;本次补贴核销全部完成后,平台须及时提交汇总数据和工作总结。
(六)活动期间,服务平台在补贴核销时不得向参与活动商户收取额外佣金。
线上电商平台需具备完善的收旧换新、安装维修和线上家电类商品销售优势,具有商品自营能力,确保消费者选择购买商品为活动范围内的全品牌、全品类商品,能实现从湖北省内仓库发货、收货地为湖北省区域范围。能提供一站式收旧换新服务和旧品抵扣优惠等服务。
线下支付平台需配置高效的支付服务系统,实现补贴商品信息录入与校验,具有完善的商户报名系统;确保平台使用率高,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能够保障补贴投放、运营、使用等日常运营服务,能同时接受国内主流银行卡。不得强制商户和消费者在领用补贴过程中新开任何银行账户、购买任何设备以及收取任何费用;
回收服务平台需自身拥有覆盖全省直达到村的多级回收网络体系,拥有3年以上“回收-存储-转运-分拣-拆解-加工利用”完整产业链运营经验,能够为旧机的回收和规范拆解提供有力保障。具备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收旧申请、自动派发回收订单、收集旧机回收报告、根据家电以旧换新相关工作要求及时优化平台服务功能的能力。
七、参与企业
(一)家电家居零售商户
省商务厅会同市州商务部门、湖北省家电与网络信息产品服务行业协会,对县市区商务部门推荐的参与政策实施的家电家居零售商户(以下简称商户),进行审核后,通过官网公布。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2.从事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产品销售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类别为零售业,且经营稳健,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
3.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台账资料;
4.具备3个自然月的资金垫付能力;
5.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6.支持通过本次服务平台进行收旧和支付;
7.承诺提供企业配套优惠,优先选择能提供不低于政府以旧换新补贴同等金额的商户;
8.参与线上核销的商户须为入选电商平台的商户,能实现从湖北省内仓库发货,且能确保收货地址在湖北省区域范围内;
9.参与线下核销的商户,需与线下支付平台对接专用设备事宜,以便商户识别销售遴选的绿色智能家电产品;
10.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为参与换新补贴消费者提供收旧服务和旧品抵扣优惠,能提供相关工作数据。
(二)回收企业
省商务厅会同湖北省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对市州商务部门推荐的参与政策实施的回收企业,进行审核后,通过官网公布。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资信良好;
2.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拥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3.有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回收网点;
4.回收网点在省商务厅入选的服务平台上完成家电以旧换新信息注册,具备上传收旧凭证有关信息的能力;
5.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存储场地;
6.有经过培训、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回收人员;
7.具备“反向开票”资格;
8.须纳入在入选的再生资源回收公共服务平台统一管理,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收旧信息服务和“互联网+回收”服务;
9.回收企业向消费者回收旧家电价格不得低于废旧家电回收补贴标准;
10. 须对回收的废旧家电实行“一机一码”,从回收、储存、转运、分拣、拆解开展全链条跟踪,确保废旧家电进入正规拆解渠道。
八、实施步骤
(一)公开征选参与活动平台企业。公开征选线上电商平台、线下支付平台、回收服务平台以及第三方审计公司;组织专家对申请参与各企业进行评定并签订相关协议。
(二)商户和商品目录汇总。省商务厅会同相关行业协会确定参与政策实施的商户和回收企业后,由湖北省家电与网络信息产品服务行业协会汇总入选商户名单和补贴商品明细目录;湖北省再生资源行业协会汇总回收企业及其回收网点名单。
(三)开展模拟演练及氛围营造。完成补贴发放演练和压力测试,开展活动启动前新闻发布等氛围营造工作。
(四)资金审计与拨付。消费者购买活动商品时,补贴资金由参与核销商户先行垫付给消费者。各市州商务部门委托第三方审计每月开展一次审核,服务平台和参与核销商户根据审计要求提供审计资料,经市州审核、省商务厅联合省财政厅抽查、会商、会审等规范流程后,公示拟拨付情况,公示无异议后,省财政下达拨付资金给市州财政,由市州财政将资金拨付参与核销商户。回收补贴在活动结束后,由回收企业联合平台企业、核销商户提供回收旧机、购买新机和进入正规拆解渠道全链条相关凭证,经市州审核、省商务厅审计后,联合省财政厅会审,按项目法进行拨付。活动结束后,由省商务厅委托第三方做好资金清算、审计和全面绩效评价。
九、监督管理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此次活动须加强监督管理,做好风险控制。
1.实行规范运作。省商务厅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规范性程序,公开征选有实力、信誉好、有经验且工作配合度高的平台和符合条件的商户参与,并与市州商务部门、服务平台共同签订多方合作协议,明确具体责任要求。
2.压实平台责任。将“有稳定的本地专业团队能够及时解决补贴发放、使用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咨询及投诉,有效防范舆情发生”,以及“加大技术力量投入和风险控制,有效阻止套现、非法牟利等现象,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交不法行为线索并配合开展侦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等内容明确纳入平台征选条件和委托协议条款。
3.压实部门责任。明确责成各市州、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活动期间,加强对辖区内线下商户的巡查、暗访,督导规范参与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置商户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和补贴使用环境。
4.打击不法行为。省级相关部门与各服务平台对套现等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个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5.加强资金监管。根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加强补贴资金使用监管。省商务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此次活动情况全程实行动态监测,并开展绩效评价,各参与活动的服务平台应根据要求向第三方机构提供审计和绩效评价资料。
十、职责分工
省商务厅牵头负责本次活动的总体谋划和统筹实施工作。征选服务平台、参与商户和回收企业,全程监督第三方审核补贴发放,做好资金清算、审计和绩效评价。联合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与服务平台、回收企业签订多方合作协议,约定相关权利义务,明确具体责任要求,督导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
省公安厅负责依法严厉打击刷单套现、牟利等违法犯罪行为。
省财政厅负责落实活动所需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督导市州财政部门安排配套资金并及时拨付。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参与补贴核销商户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违法等不法经营行为,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
各市州比照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筹措落实市州财政补贴资金,摸底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家电家居零售商户积极参与活动并配套优惠,加强对辖区内参与活动商户监管,对活动期间本地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和有效打击,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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