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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外贸综合服务提升行动”的通知

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外贸综合服务提升行动”的通知

2023-01-20 08:00 湖北省商务厅
索 引 号 010890537/2023-04134 分    类 对外经贸合作
发布机构 湖北省商务厅 发文日期 2023-01-18
文    号 鄂商务发〔2023〕6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文件名称 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外贸综合服务提升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商务局,各外综服中心承办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若干措施》等系列文件精神,发挥新业态新模式稳定外贸大局和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的积极作用,经研究,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外贸综合服务提升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32025年,全省外综服中心保持在100家左右的规模,每年为外贸企业提供服务5万次。力争2023带动出口100亿元2025年带动出口150亿元。

二、工作措施

(一)持续提供外贸综合服务体系支撑

1.加快开放载体服务覆盖。实施外综服中心+”覆盖模式,继续支持在省级(含)以上高新区、经开区、工业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县域经济综合评估县、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等开放平台设立外综服中心,依托外综服中心开展外贸全流程免费指导及培训服务,不断壮大外贸市场主体规模;在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等平台载体开展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品牌宣传、产品质量和管理体系认证等公共服务,提高外贸产品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县域外贸功能,引导服务驱动与产业驱动深度融合,挖掘优势产业出口潜力,扩大优势产品出口。力争至2023年,实现县域经济综合评估县外综服中心服务全覆盖;至2025年,实现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等开放载体外综服中心服务全覆盖。

2.不断优化楚贸通公共服务供给。运用5G、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快发展楚贸通数字化公共服务,提高楚贸通云会展、云物流、全球商机、海外数字化营销等子平台的应用率,推进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升级。集成外贸供应链各环节数据,加强资源对接和信息共享,数字化赋能外贸产业链供应链发展。力争尽早建成覆盖广、服务优、功能全的数字化国际贸易平台。

(二)加强外综服企业引育

3.招引外贸能力强的承办企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重点引进产业链供应链带动作用强的外综服企业承办外贸中心,以先进的理念、优质的外贸资源,促进本地进出口工作实现突破。省级外经贸专项资金对外贸进出口拉动作用突出的承办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4.积极培育外综服龙头企业。鼓励外综服中心承办企业提档升级、做大做强。组建外综服行业协会,强化企业间交流合作。推行外综服企业集中代办退税,指导企业优化内部风险管理,提升集中代办退税风险管控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外综服企业开展海关AEO认证并给予政策支持。

(三)提高外贸综合服务水平

5.聚焦营商环境建设。各外综服中心要对区域内企业进行分类,开展一企一策孵化培育订制服务,及时提供各类外贸业务的完整办理流程,通过一站式优质服务,解决中小企业在进出口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降低外贸成本,让不会做外贸、没人做外贸的企业愿意做外贸、放心做外贸、喜欢做外贸,协助商务主管部门实施进出口实绩企业零攻坚倍增计划。力争年度帮扶新开口企业500家、指导进出口业绩增幅10%以上的企业500家。

6.聚力国际市场开拓。各外综服中心要用好与六大国家进出口商会等机构战略合作模式,积极帮助企业对接全球500强国际贸易公司、贸易型总部企业、供应链龙头企业等各类资源,寻找合作机会。积极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进博会、荆楚云展等国内外线上线下重点展会,帮助更多企业稳订单、拓市场。积极组织小微外贸企业参保出口信保,做到100%覆盖。加大外经贸政策资金指导力度,切实为外贸企业做好服务。

7.深化服务模式创新。支持外综服中心开展海外仓、跨境代采等特色服务。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向有资金需求的外贸企业提供订单融资、信保融资、退税融资等贸易金融服务。在汉口北外综服中心、宜昌伍家岗工业园区外综服中心、硚口区外综服中心推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融合发展,支持跨境直播、社交电商等基地建设,发挥新业态新模式的引擎作用扩大出口。

(四)加强外综服人才智力支持

8.实施外综服人才百千计划。推动外综服中心与省内高校加强合作,积极助力外贸人才孵化和培养。实施外综服百名培训师养成计划,为各外综服中心至少培养1名专业培训师。对外综服中心实现培训服务全覆盖,每年培训外综服中心人员不少于1000人。

三、工作要求

9.加强组织领导。外贸综合服务提升行动坚持省级统筹,市(州)、县(市、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商务厅实施全过程督导,在政策、资金等方面提供支持,推进行业健康发展;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监督检查台帐,安排专人做好楚贸通服务数据审核等相关工作;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为外综服中心提供相对固定办公场地,及时了解外综服中心运营情况并协调解决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0.优化评价督导。出台外贸综合服务提升行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采取市州为主、省厅抽查的方式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科学使用绩效评价结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外综服中心年度绩效评价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奖励,良好一般等次的按比例扣减支持额度较差等次的责令退出不予支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外贸综合服务提升行动中的优秀案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特此通知。

                              湖北省商务厅

                           20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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