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890537/2024-40009 | 分 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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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财政厅 | 发文日期 | 2024-10-23 |
文 号 | 鄂商务发〔2024〕43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件名称 | 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
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加快推进2024年
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商务、发改、公安、财政主管部门,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
为深化落实我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充分释放政策红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优化我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在《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商务发〔2024〕22号)、《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北省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商务发〔2024〕37号)基础上,扩大我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支持范围,取消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的乘用车为湖北号牌、新购乘用车在省内注册登记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等限制条件;在政策实施期间,个人消费者转让2024年4月30日(含当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在我省购买乘用车新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湖北省内开具,转让的旧乘用车、购买的新乘用车分别完成转让登记、注册登记,按照“转让一辆旧乘用车并购买一辆新乘用车可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用完为止”的原则,给予一次性补贴。
二、加快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审核兑付工作
各市州及我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懂车帝”平台)要加快补贴申请受理和审核进度,增强人员力量,强化系统功能,明确工作时限,保证补贴审核和资金兑付工作提速提效,原则上每周至少完成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各一批次发放,让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尽早获得“真金白银”的实惠。建立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兑付“周调度、周通报、周督导”工作机制,每周分析调度补贴审核和发放情况,各市州商务局按要求每周将补贴发放金额、补贴数量以及工作进展等报送省商务厅;省商务厅每周通报各市州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审核兑付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通过督办、约谈、现场督查等方式,加快推进补贴资金兑付工作,提升广大消费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加强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宣传推广
加强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发布和宣传推广,各地结合“车行楚天”汽车促消费活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季、本地车展和重点商圈商街活动等,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宣传推介和专题展示,搞好政策咨询服务,加大媒体报道和业界推广力度,广泛动员和组织行业协会、新车销售企业、二手车流通企业、报废车回收企业开展政策宣介,推动政策宣传实现全覆盖,提高群众知晓率,积极营造汽车更新消费氛围,确保政策措施加速落地见效。
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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