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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赴澳大利亚出访行程服务的公告

关于购买赴澳大利亚出访行程服务的公告

2026-07-27 15:50 省商务厅制度创新处
索 引 号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省商务厅制度创新处 发布日期 2026-07-27
文    号 效力状态

关于购买赴澳大利亚出访行程服务的公告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以及我厅相关规定,现对2026830日—9月2日省商务厅赴澳大利亚参加2026年澳大利亚国际食品及酒店用品展览会并开展经贸交流活动等行程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

澳大利亚参加2026年澳大利亚国际食品及酒店用品展览会并开展经贸交流活动等行程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团组构成

包括省商务厅2人。

(二)初步行程

第一天:830日(周日) 海口-墨尔本

凌晨,从海口(美兰国际机场T2)乘坐海南航空HU483航班(02:35—14:05)赴墨尔本墨尔本机场T2)。

下午,赴澳大利亚国际食品及酒店用品展览会现场察看企业布展情况,了解企业展位基本情况、展品布置需求以及布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第一时间与主办方进行沟通。

夜宿墨尔本

第二天831日(周一) 墨尔本-悉尼

上午,参加澳大利亚国际食品及酒店用品展览会,与我省参展企业相关供应商现场对接洽谈;拜会澳大利亚多元化展览公司,就深化会展领域合作进行洽谈推进

下午,拜访澳洲华人联合会,推动湖北与澳洲双向贸易,重点了解当地优质农牧产品、红酒及保健品,以扩大上述品类对湖北的进口规模。

晚上,从墨尔本(墨尔本机场T1)乘坐澳洲航空QF478航班(18:10—19:40)赴悉尼(金斯福德史密斯机场T3)。

夜宿悉尼

第三天:9月1日(周二) 悉尼

上午,拜会我驻悉尼总领事馆经商处,汇报湖北外向型经济发展情况,深入了解中澳自贸协定升级新政策,寻求对我省企业拓展澳大利亚市场、开展产业交流以及推动花湖航空货运发展等事宜的支持。

下午,拜会澳大利亚湖北商会,开展“楚商回乡 共建支点”政策宣讲,邀请侨商、湖北籍企业家回乡投资兴业,带动海外项目、人才落户湖北

夜宿悉尼

第四天:9月2日(周三) 悉尼-厦门

上午乘车前往机场,悉尼(金斯福德史密斯机场)乘坐厦门航空MF802航班(11:25—19:05)飞往厦门(高崎国际机场T3)。

(三)服务内容

团组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在国外的所有行程安排,具体含国际旅费、境外所有城市间交通、住宿(单间)、伙食、公杂、签证、税费、保险费用等。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三)服务商具有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或者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4A级旅行社资质证书;

)服务商须具有至少2次省级党政部门团组出访活动的承办经历。

四、报价内容

报价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国际机票费(即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费用);

(二)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三)境外所有城市间交通费用;

(四)保险费用;

(五)签证费用;

(六)服务费;

(七)开具票据的税费;

)其他相关活动费用。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为匿名,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73117:30,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其他要求

(一)注意事项

1.为避免浪费,也为避免报价过低导致服务质量受损,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实行个人包干使用,按照鄂财行发〔2018〕22号文件确定的标准详细分项报价,不得多报或少报,否则为废标;

2.为避免恶意竞争,报价内容尽可能详细,如住宿酒店及交通工具的具体规格,全程机票的明细价格等;

3.报价所含费用必须全面,不得漏项或者任意加收,否则为废标;

4.为确保汇率一致性,统一按美元兑换人民币1:7.2折算报价,报销实时汇率为准

(二)选中原则

在满足能够达到服务质量和规定费用标准的限度内,报价最低者中标(恶意低价报价,中标后未能满足公务服务标准的,将禁止再次参与我厅境外公务活动购买服务竞标);同等条件下,承办过省级领导出访活动的服务机构优先。

(三)付款方式

采用服务商垫付方式。服务商先行垫付本次费用,出访行程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服务商向省商务厅提交符合相关政府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收到上述商业票据后30个工作日内,省商务厅按照票据向服务商支付服务款项。上述商业票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保险单、签证发票、服务发票等在内的符合政府部门相关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

(四)合同签订须知

中标单位与省商务厅签订的服务合同人数为2人,合同效力仅限于中标者与省商务厅之间,其他单位人员无效。

(五)其它

若行程变化导致活动取消或延期,服务事项据实结算。

七、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制度创新处电话:027-85570199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北路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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