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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赴香港开展经贸交流活动行程服务的询价公告

关于购买赴香港开展经贸交流活动行程服务的询价公告

2026-04-10 18:10 湖北省商务厅
索 引 号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 2026-04-10
文    号 效力状态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以及我厅相关规定,现对2026425-29日省商务厅赴香港开展经贸交流活动的行程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

省商务厅香港开展经贸交流活动的行程服务

二、服务内容

团组在赴香港期间所有行程服务,包括鄂港携手 链通全球2026鄂港经贸合作交流会重要嘉宾交通保障等,详情如下:

(一)团组构成

省商务厅及组团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市州招商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等

(二)初步行程

425星期 (武汉、香港

上午  武汉天河机场T3乘国泰航空CX937抵香港国际机场T1

下午  拜访香港机场管理局,推动与湖北天河机场、鄂州花湖国际机场业务合作。

426日 星期日 (香港)

上午拜访香港物流商会,深化与鄂州花湖国际机场物

流合作

拜访天风国际证券,深化资本招商合作

下午衔接省政府代表团拜访香港中联办相关工作

现场筹备鄂港携手 链通全球2026鄂港经贸合作交流会

427日 星期一 (香港)

上午  衔接省政府代表团考察香港理工大学相关工作

衔接省政府代表团考察香港中远国际货柜码头相关工作

筹备鄂港携手 链通全球2026鄂港经贸合作交流会

下午  组织举办鄂港携手 链通全球2026鄂港经贸合作交流会及省政府代表团会见活动

428日 星期二 (香港)

上午  拜访香港工业总会,深化鄂港产业合作

衔接省政府代表团拜访招商局集团相关工作

衔接省政府代表团拜访华润集团相关工作

下午  拜访新华集团,深化鄂港经贸合作、产业协同发展

衔接省政府代表团考察香港交易所相关工作

衔接省政府代表团出席链接鄂港 智投未来金融座谈会相关工作

429日 星期三 (香港、武汉)

上午  拜访香港菁英会,对接当地项目资源,深化与我

省经贸合作

衔接省政府代表团考察香港科学园、香港启航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工作

衔接省政府代表团拜访香港湖北社团总会会长谢俊明相关工作

下午  拜访香港华鲁集团有限公司推动华鲁恒升(荆

州)基地三期项目建设

香港乘国泰航空CX936航班返回武汉

服务内容

团组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在港澳所有行程安排,具体含国际旅费、境外所有陆上交通、住宿、伙食、公杂、税费、保险、服务费,交流会重要嘉宾交通保障费用。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三)服务商具有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或者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4A级旅行社资质证书;

(四)服务商须具有承办过类似团组出访活动的经历。

四、报价内容

报价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国际机票费(即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费用

(二)境外所有陆上交通费

(三)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四)保险费

(五)服务费

(六)开具票据的税费;

(七)交流会重要嘉宾交通保障费用

(八)其他相关活动费用。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41617时整,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其他要求

(一)注意事项

1.为避免浪费,也为避免报价过低导致服务质量受损,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实行个人包干使用,按照鄂财行发201413号文件确定的标准详细分项报价,不得多报或少报,否则为废标;

2.为避免恶意竞争,报价内容尽可能详细,如住宿酒店及交通工具的具体规格,全程机票的明细价格等;

3.报价所含费用必须全面,交流会重要嘉宾交通保障按照中巴车、商务车单价/报价,超时费按小时报价,活动结束后据实结算。不得漏项或者任意加收,否则为废标;

4.为确保汇率一致性,统一按港币兑换人民币1:0.90折算报价。

(二)选中原则:在满足能够达到服务质量和规定费用标准的限度内,报价最低者中标(恶意低价报价,中标后,未能满足公务服务标准的,将禁止再次参与我厅境外公务活动购买服务竞标)。

(三)付款方式:采用服务商垫付方式。服务商先行垫付本次费用,出访行程结束后15日内,服务商向省商务厅提交符合相关政府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收到上述商业票据后30日内,省商务厅按照票据向服务商支付服务款项。上述商业票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保险单、服务发票等在内的符合政府部门相关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

(四)合同签订须知:本公告所指行程服务采购方为本次活动组团单位湖北省商务厅,合同双方为湖北省商务厅与中标单位。

(五)若行程变化导致活动取消或延期,服务事项据实结算。

七、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投资促进处

电话:027-8577228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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