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单一窗口”建设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试服务)采购需求及征集报名公告
索 引 号 | 无 | 分 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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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电子口岸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5-09-11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无 |
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湖北“单一窗口”建设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试服务)采购需求予以公告,并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2024年湖北“单一窗口”建设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试服务)
二、采购内容:对2024年湖北“单一窗口”建设项目软件系统进行系统测试,保证使用方的功能正确,保证系统核心模块的稳定,为项目的验收提供参考,测试范围包括功能性测试、性能效率测试、兼容性测试、易用性测试、可靠性测试、维护性测试、可移植性测试、用户文档集测试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软件测试报告且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止,整改时间不计入服务工期。(见附件1)
三、采购预算:10万元。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须包含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服务内容。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批准的签字范围和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均满足采购需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征集供应商:
(一)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采购人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如报名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报价,将可能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如供应商报价相同,由采购人综合评估供应商所提交的材料,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若采购人认为供应商以恶意低价参与报价,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书面说明,包括详细的成本构成、选用工具的来源、品牌型号及报价、优惠条件等佐证材料,以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
(二)递交相关材料。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信息表。(见附件2)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批准的签字范围和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均均满足采购需求);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可提供承诺函)。
六、递交材料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七、递交材料方式:通过现场方式递交。
八、供应商注册说明:
本项目拟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用询价方式进行。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商务厅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27-85730339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1401室
附件:1.2024年湖北“单一窗口”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试服务)采购需求
2.供应商信息表
省商务厅电子口岸中心
2025年9月11日
附件1
2024年湖北“单一窗口”建设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试服务)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湖北“单一窗口”建设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试服务)
(二)服务内容:对2024年湖北“单一窗口”建设项目软件系统进行系统测试,确保软件系统的功能正常、核心模块的稳定,为项目的验收提供参考,测试范围包括功能性测试、性能效率测试、兼容性测试、易用性测试、可靠性测试、维护性测试、可移植性测试、用户文档集测试等。初测时出具问题报告,复测时出具CMA测试报告。
3.项目预算:本项目经费预算10万元。
测评依据主要以国家标准及项目文档为主,具体标准包括如下内容:GB/T 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
(二)检测服务要求
1.功能性测试。在指定条件下使用时,从功能完备性、正确性、适合性等方面测试产品或系统提供满足明确和隐含要求的功能的程度。
2.性能效率测试。产品或系统执行其功能时,从时间特性、资源利用性、容量等特性测试其响应时间、处理时间及吞吐率满足需求的程度。
3.兼容性测试。在共享相同的硬件或软件环境的条件下,从共存性、互操作性等测试产品、系统或组件能够与其他产品、系统或组件交换信息,和/或执行其所需的功能的程度。
4.易用性测试。在指定的使用周镜中,从可辨识性、易学性、易操作性、用户差错防御性、用户界面舒适性等方面测试产品。对软件产品的易用性进行质量测试,并将易用性测试结果与软件产品易用性要求进行比较,评价软件产品的易用性的符合性。
5.可靠性测试。从成熟性、可用性、容错性、易恢复性等方面测试系统、产品或组件在指定条件下、指定时间内执行指定功能的程度。
6.维护性测试。从模块化、重用性、易分析性、易修改性、易测试性等方面测试产品或系统能够被预期的维护人员修改的有效性和效率的程度。
7.可移植性测试。从适应性、易安装性、易替换性等方面测试系统、产品或组件能够从一种硬件、软件或者其他运行(或使用)环境迁移到另一种环境的有效性和效率的程度。
8.用户文档集测试。针对被测软件进行用户文档核查,评价软件产品的文档集与被测软件产品文档集要求的符合性,重点验证检查其可用性、内容完整性、正确性、一致性、易理解性、易学性、可操作性、标识和标示等。
(三)测试过程要求
第三方软件测试包括软件初步验收测评、交工验收测评等两个阶段测评,测试流程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
1.测评筹备。具备检测条件之后,供应商应拟定测评计划方案、测评用例等的编制和准备。
2.测评执行。完成测评方案中要求的所有内容,并填写详细测评记录。
3.缺陷问题报告提交。提交完整的缺陷报告。
4.回归测评。对测评中发现的故障及影响范围进行回归测评。
5.测评报告提交。提交正式验收测评报告。
(四)回归测评要求
各模块验收测评未通过的,在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商整改变更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测试次数。
(五)实施要求
1.原则上,被测系统具备测试条件后,完成初次测试时间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特殊项目必须延长测试时间的需经采购人同意。
2.对于同一个系统的测试服务,每阶段提供一轮复测。
3.必须指定不少于一名相对固定的专人负责与采购人随时联系相关工作,对采购人项目测试需求实质响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4.中标人对采购人送测项目,需在约定时间内向采购人书面提交符合行业规范的测试报告。测试结果需向采购人履行征求意见程序后再出具报告。
5.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本项目服务合同。
6.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承诺响应服务的中标人,采购人有权拒付已测试项目服务费用。
三、测试机构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批准的签字范围和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均满足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提供的测试工具需提供相关自研或外购的证明材料。
四、测试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配置有经验的检测人员进行本次系统检测工作,详细描述检测人员的组成、资质及职责分工。
供应商应组建测试团队,测试团队一般包括项目负责人、测试工程师,总体不少于 3人,要求项目团队中至少 2人具备软件评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
五、保密要求
中标人必须和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中标人必须与参加此次项目的所有项目组成员签订保密协议,在合同签订时一并提供给采购人。
中标人具体实施项目中的重要资料和结果,在项目实施期间和实施结束后,中标人不得带离该地点。
中标人应保守在测评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防范测评风险。
中标人应对测评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与其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规定应当履行的安全保密义务和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负责检查落实。
七、服务周期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且CMA测试报告交付完毕之日止,整改时间不计入服务工期。
附件2
供应商信息表
项目名称:2024年湖北“单一窗口”建设项目(第三方软件测试服务)
供应商名称 (盖章)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办公电话和手机) | |
相关资料 | 1.授权委托材料。 |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 |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批准的签字范围和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均满足采购需求;供应商提供的测试工具需提供相关自研或外购的证明材料;项目团队中至少 2人具备软件评测师(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资格。 | |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可提供承诺函)。 | |
5.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注册证明材料(系统截图)。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