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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武汉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通过采购设备免、退税政策资格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名单的公告

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武汉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通过采购设备免、退税政策资格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名单的公告

2024-12-26 09:17 湖北省商务厅
索 引 号 010890537/2024-48374 分    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商务厅 发文日期 2024-12-26
文    号 鄂商务发〔2024〕5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以及《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的要求,经联合评审,现将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或所在企业)名单公告如下:

一、通过2024年度外资研发中心进口设备免税资格认定的企业名单十四五期间第四批)

1.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武汉)有限公司

2.东风德纳车桥有限公司

二、通过2024年度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资格认定的企业名单

1.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进口设备资格有效期为本公告日起第20日至20251231日,采购国产设备资格有效期为本公告日至20271231日。

特此公告。

       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财政厅

              武汉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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