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武汉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通过采购设备免、退税政策资格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名单的公告
索 引 号 | 010890537/2024-48374 | 分 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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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商务厅 | 发文日期 | 2024-12-26 |
文 号 | 鄂商务发〔2024〕52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以及《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的要求,经联合评审,现将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或所在企业)名单公告如下:
一、通过2024年度外资研发中心进口设备免税资格认定的企业名单(“十四五”期间第四批)
1.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武汉)有限公司
2.东风德纳车桥有限公司
二、通过2024年度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资格认定的企业名单
1.博格华纳汽车零部件(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进口设备资格有效期为本公告日起第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采购国产设备资格有效期为本公告日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财政厅
武汉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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