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大引强构建内陆开放新高地
索 引 号 | 010890537/2021-00492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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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商务厅 | 发文日期 | 2020-12-05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省商务厅将深入学习贯彻本次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十四五”期间全省经贸高质量发展动力,打造强大市场枢纽,构建内陆开放新高地。
建设强大市场枢纽,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支持武汉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动消费提质扩容,激发城乡消费潜力。
突破性发展开放型经济,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抢抓RCEP自贸协定重大机遇,加快推进制度性开放,显著提升支柱产业的外向度;培育壮大外贸市场主体,着力招大引强,吸引外资集聚;切实增强口岸功能、贸易功能、服务功能,持续推进口岸提效降费,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和应用。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主动服务和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发挥中部腹地广阔市场优势,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向我省加速汇集。
为补齐开放短板,提升全省经济外向度,省商务厅正在研究制订推进全省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将聚焦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各级开发区等开放平台,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按照自贸试验区和国家级开发区进出口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的工作目标,将外贸发展任务分解压实。重点引进一批龙头贸易平台公司和高质量加工贸易项目,各自贸片区、国家级开发区每年招引一个5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省级开发区每年招引一个2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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