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件)省商务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368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0890537/2023-36631 | 分 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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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商务厅 | 发文日期 | 2023-08-2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王怡华委员:
您提出的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368号《关于加快建设孝感临空保税物流中心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武汉海关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申建保税物流中心(B型)方面
(一)积极支持孝感市申报保税物流中心(B型)。根据海关总署公布的《“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见海关总署网站),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申报主体为企业。具体申报程序为:第一,申报设立企业向直属海关提出设立申请;第二,直属海关对申报进行受理和材料初审;第三,直属海关将材料报海关总署审批。同时,根据《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外汇局关于印发<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指导意见>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指标评估体系>的通知》(署加发〔2018〕48号),设立基本要求为按需设立、合理布局、控制数量、集约资源、产业支撑,按照《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指标评估体系》评分达到85分以上,可办理申请设立手续。建议孝感市对照评估体系,确定申报主体及项目地址,提高评估分数。下一步,我厅将根据孝感市的业务需求,积极协调武汉海关,加大业务指导。
(二)积极保障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用地。省自然资源厅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指导孝感市将保税物流中心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做好与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强制性内容,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项目用地需求;二是对保税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分级分类保障项目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允许先行预支2023年土地利用计划报批用地,不足部分,由省级兜底保障,确保不因土地指标问题影响项目用地;三是开展服务用地“店小二”行动,指导孝感市主动对接服务,为保税物流中心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协调,实现即来即办,全力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二、关于提升临空经济区层级方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近期中办、国办有关文件都明确规定“原则上每个县市区的开发区不超过1家”,因此,在目前政策环境下,临空经济区升级为省级开发区和享受国家级开发区政策,还存在一定的障碍。省发改委积极支持孝感市申建保税物流中心,建议孝感市优化产业布局,充分做好申请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前期工作。
三、关于引导产业集聚发展方面
今年以来,省级层面加强统筹,加大对我省临空产业推介力度。2月7日,在香港举办“商旺荆楚情系香江”鄂港经贸合作推介会,聚焦现代服务业、金融文旅、临空物流等重点产业签约项目18个,总投资额280.1亿元。3月22日-24日,举办2023“相约春天赏樱花”经贸洽谈暨世界500强对话湖北活动,会议期间召开跨国公司产业链供应链创新合作论坛等活动,邀请三井物产、日邮物流等一批供应链公司、知名物流企业参加活动;聚焦航天航空、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集成电路等产业签约项目24个,总投资额1955亿元。同时,积极支持孝感举办首届中国特种材料与智能制造高端论坛等专场活动,加大临空项目对接,临空区信基集团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华强方特孝感临空文旅项目顺利签约。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加大临空产业推介力度,加快推进一批临空产业重大项目签约落地。
湖北省商务厅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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