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628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0890537/2024-37926 | 分 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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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商务厅 | 发文日期 | 2024-07-3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唐超代表:
您提出的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0628号《关于支持湖北省汽车产业“走出去”的建议》收悉,省商务厅会同省国资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进行了研究,多数措施正在落实实施。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扩大东风品牌宣传与海外业务合作
汽车产业是湖北重要的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当前,湖北抢抓新能源汽车发展机遇,着力打造万亿级汽车产业集群。省商务厅将在推进《2024扩大汽车产业出口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会同其他相关部门,持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支持东风布局以品牌体验营销、售后维修服务为核心的“前展后仓”海外仓体系。支持东风在海外重点市场建立研发、生产、销售中心,推进“研产销”等价值链全球化发展。推进“千企百展出海拓市场”汽车专场,组织东风参加全球五大车展并开展整体特装展示。二是在广交会、进博会、服贸会等国家级开放平台和“世界500强对话湖北”“相约春天赏樱花”“中国一北欧经贸合作论坛”等我省举办的重大经贸活动中,加大东风汽车旗下相关品牌产品宣传推介力度。三是在商务外事出访活动中,通过海外使领馆经商处加强对等东风品牌宣传推广。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开发建设
对于延续相关政策支持,帮助东风成功转型的请求,省领导作为人大代表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中提出“对湖北加大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政策支持”的建议,争取原定2024年到期的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政策进一步延期。省商务厅也积极向商务部财务司沟通汇报。近日,商务部财务司回复,商务部将在三批示范工作评选工作结束后,商财政部研究接续政策。省商务厅将结合我省实际,统筹现有资金渠道继续支持汽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省政府国资委会同有关单位多次赴东风公司开展对接交流,听取意见建议,探讨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等事宜,并参照宝武模式,按要求联合东风公司成立专班,以推进双方战略协议落实为切入点,全面推动进一步深化合作,积极推进困难问题解决,共同探索央地合作工作新机制,助推东风公司转型发展。
三、支持东风售后服务旧件进口
关于售后服务旧件进口问题,我厅高度重视,就相关政策请示商务部外贸司,并组织东风进出口公司、海关、生态环境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针对企业申请的复进口旧件,可细分为2大类。一类是整车和传统汽车零部件,均被列入《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另一类主要是旧电池。
对于整车和传统汽车零部件旧件,虽属于国家禁止进口机电产品,但如主要用于测试、解析,以确认出口产品质量问题,主要属于实验用途、且价值每批次不超过5000元,可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令2008年第7号,2018年10月10日修订发布)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进口机电产品货样、广告物品、实验品的,每批次价值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不适用本办法”,按程序向海关申报进口,并在故障测试、鉴定后,按承诺做好后续无害化处置。对于东风公司提出的困难,经研究,如产品不在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内,建议根据《商务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增列目录的公告》(告2021年第45号)第五条“允许自贸试验区内的综合保税区企业开展本集团国内自产产品的维修,不受维修产品目录限制”等规定,开展相关业务,海关将积极予以支持。
对于进口旧电池,我厅多次与武汉海关、东风进出口公司沟通,已经就支持东风进出口公司试点开展以色列两套旧电池包进境检测维修业务形成了工作共识。下一步,将会同海关部门支持东风进出口公司试点开展两套原装旧电池包进境检测维修业务,并争取有序试点开展更多出口汽车旧零部件进境检测维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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