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惠购湖北”家电消费券发放资金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有关管理规定,湖北省商务厅拟公开选择第三方承办机构,承办2023年“惠购湖北”家电消费券发放资金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惠购湖北”家电消费券发放资金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服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
财政资金投放总量:3亿元。
电子消费券投放平台:京东、云闪付、翼支付。
发放时间:2023年6月至7月,共2批次。
发放范围:全省。
三、采购需求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6号)相关要求,以及《2023年“惠购湖北”家电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和相关协议要求,对发放2023年“惠购湖北”家电消费券的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具体工作内容为:
1.对拨付到各市、州资金的拨付、使用、结余以及退款情况进行核查和审计。
2.对各投放平台的2023年“惠购湖北”家电消费券的投放、核销、退款、结余及专项资金账户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查看资金是否落实,资金拨付和结算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扩大资金使用范围,骗取、套取消费券资金,以及其他不合规支出等问题。
3.对各投放平台履行三方协议情况进行审计。
4.消费券发放使用期间,收集汇总整理消费券每日核销情况并报省商务厅。
5.每批消费券发放工作全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省商务厅提交本轮2023年“惠购湖北”家电消费券发放情况统计分析;退款期结束后1周内完成2023年“惠购湖北”家电消费券发放资金情况审计,并出具终期审计报告及绩效评价报告。
四、承办机构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能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2.承办机构应在湖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服务协议供应商名录中。
3.承办机构要遵循客观性、公正性原则和财政资金审计和绩效评价规程,按时限、按要求完成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4.承办机构应按照采购需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包括人员配备、岗位设置、工作流程、服务标准、后期服务、延伸服务等内容。
5.承办机构应根据采购需求工作量配备专业人员,确定至少1名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会计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服务期内应固定不变,并实地组织审计核查和绩效评价工作,若项目负责人不能胜任工作,采购人有权要求承办机构更换项目负责人。
6.承办机构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项目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7.承办机构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承诺与被审核单位没有经济联系(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的部分内容);如承办机构与被审核单位有经济联系,承办机构应主动回避;如发现承办机构与被审核单位有经济联系,湖北省商务厅有权对承办机构进行调整。
五、项目预算及承办机构确定
1.该服务项目总预算控制在4万元以内,包含承办机构工时成本费、通讯费、交通费、食宿费等承接该工作的所有费用。
2.湖北省商务厅将根据响应文件,择优选择符合要求的承办机构通过网上商城进行询价,确定最终承办机构。
如你单位愿意接受邀请,请制作响应文件(盖章纸质版3份,扫描PDF版1份,不含报价)于2023年6月19日17点前报送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0615室。
联系人:王一凡,电话:857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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