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证日期与车辆登记日期有什么要求?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取得新车发票、二手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及有关凭证是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前置条件。因此,申请人所提交的转让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日期应不晚于旧车转让后《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转让登记日期,购买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日期应不晚于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所载明的交车日期应不晚于《机动车注销证明》所载明的注销日期。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

鄂公网安备42010202000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