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赴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开展商务洽谈活动相关服务的公告
关于购买赴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开展商务洽谈活动相关服务的公告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以及我厅相关规定,现对2025年11月15日至11月22日赴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开展商务洽谈活动相关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
赴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开展商务洽谈活动相关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团组构成
省商务厅及部分市州人员因公3人。
(二)服务内容
团组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在国外的所有行程安排,具体含国际旅费、 城市间交通(含在吉乌所有陆上交通)、住宿(单间)、伙食、公杂、签证、保险、防疫和相关活动费用等。
(三)行程安排
第一天 11月15日 星期六 北京-比什凯克
18:05 从北京大兴机场乘坐南方航空 CZ5067 航班前往吉尔吉斯斯坦
22:20 抵达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
接机前往酒店
第二天 11月16日 星期天 比什凯克-卡拉科尔市
上午 前往卡拉科尔市、参访东干村
下午 前往伊塞克湖现场调研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伊塞克湖州1100MW光伏项目实施情况
第三天11月17日 星期一 卡拉科尔市- 比什凯克
上午 前往伊塞克湖环路升级工程现场,对项目进度、公路配套设施、周边环境影响实地考察
中午 返回比什凯克
下午 拜访吉尔吉斯国家工商会
第四天 11月18日 星期二 比什凯克/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
上午 前往吉尔吉斯经济促进会
下午 吉尔吉斯经济促进会会员单位交流
从比什凯克乘坐HY778 18:50 - 19:10 飞往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
第五天11月19日 星期三 塔什干-撒马尔罕
上午 拜访鹏盛工业园
下午 实地调研中核撒马尔罕500 兆瓦风电项目
第六天11月20日星期四 撒马尔罕-塔什干
上午 拜访撒马尔罕市政府经济贸易部门
下午 华新水泥吉扎克有限责任公司参访
乘坐高铁 返回塔什干
第七天11月21日 星期五 塔什干-乌鲁木齐
上午 拜会乌兹别克斯坦工商会,调研乌兹别克斯坦对外支持政策及投资环境
下午 前往拜访塔什干投资贸易发展部, 双方就举行经济、贸易交流及双方的投资合作等座谈
第八天11月22日 星期六 塔什干-12北京-武汉
上午 前往参访乌兹别克斯坦工商会会员企业
下午 前往机场搭乘乌兹别克斯坦航空航班(13:50-22:10)返回北京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三)服务商具有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或者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4A级旅行社资质证书;
(四)服务商须具有承办过类似团组出访活动的经历。
四、报价内容
报价须包含以下内容:
1、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国际机票费(即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费用);
2、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3、城市间交通费用;
4、保险费用;
5、签证费用;
6、服务费;
7、开具票据的税费;
8、境外公务活动相关费用。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为匿名,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12时整,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其它要求
(一)注意事项
1、为避免浪费,也为避免报价过低导致服务质量受损,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实行个人包干使用,按照鄂财行发[2014]13号文件确定的标准详细分项报价,不得多报或少报,否则为废标;
2、报价内容尽可能详细,如住宿酒店的具体规格;
3、报价所含费用必须全面,不得漏项或者任意加收,否则为废标。
(二)选中原则
为保证行程服务质量,本次招标不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服务对象。在满足能够达到服务质量和规定费用标准的限度内,报价最低者中标(恶意低价报价,中标后,未能满足公务服务标准的,将禁止再次参与我厅境外公务活动购买服务竞标);同等条件下,承办过类似大型政府团出访活动特别是湖北省政府代表团出访活动的服务机构优先。
(三)付款方式:采用服务商垫付方式。服务商先行垫付本次费用,出访行程结束后15日内,服务商向省商务厅提交符合相关政府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收到上述商业票据后30日内,省商务厅按照票据向服务商支付服务款项。上述商业票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保险单、签证发票、服务发票等在内的符合政府部门相关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
(四)合同签订须知:本公告所指行程服务采购方为本次活动组团单位湖北省商务厅,合同双方为湖北省商务厅与中标单位。
(五)出访时间和行程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若行程变化导致活动取消或延期,服务事项据实结算。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先生
电话:027-85774122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202000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