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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赴阿联酋执行参展因公出访任务等行程服务的公告

2025-10-23 16:42 对外贸易处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以及我厅相关规定,现对202511月上旬湖北商务代表团赴阿联酋执行参展因公出访任务的行程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

赴阿联酋执行参加国际性展会因公出访任务等行程服务

二、服务内容

执行经贸合作因公出访任务,详情如下:

(一)团组构成

省商务厅1人。

(二)初步行程

111(周六) 武汉—迪拜

从武汉出发直飞阿联酋迪拜(参考航班:CZ3041

112(周天)迪拜

全天:出席“2025年迪拜DMCC全球茶叶论坛”,现场对接国际茶企、茶商。

113(周一) 迪拜

上午:拜访DMCC茶叶交易所、武汉长江商社贸易有限公司阿联酋海外仓。

下午:拜访迪拜商会,举行茶叶企业洽谈对接会。

114(周二)迪拜—阿布扎比—迪拜

上午:拜访阿布扎比工商会,推介湖北特色茶品。

下午:探访鑫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阿联酋海外仓

11月5日(周三)迪拜—武汉

中午:抵达武汉(参考航班:CZ3042)

(三)服务内容

团组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在国外的所有行程安排,具体含国际旅费、境外所有陆上交通、拜访活动翻译、住宿(单间)、伙食、公杂、签证、税费、保险和相关活动费用等。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三)服务商须具有至少2次省级党政部门团组出访活动的承办经历。

四、报价内容

报价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从武汉离境到入境期间的机票费(即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费用);

(二)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三)境外所有陆上交通费用;

(四)保险费用;

(五)因公护照、签证等办理费用;

(六)服务费;

(七)开具票据的税费;

(八)拜访活动翻译费用;

(九)其他相关活动费用。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为匿名,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102817时整,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其他要求

(一)注意事项

1.为避免浪费,也为避免报价过低导致服务质量受损,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实行个人包干使用,按照鄂财行文件确定的标准详细分项报价,不得多报或少报,否则为废标;

2.为避免恶意竞争,报价内容尽可能详细,如住宿酒店的具体规格;

3.报价所含费用必须全面,不得漏项或者任意加收,否则为废标。

4.为确保汇率一致性,统一按欧元兑换人民币1:8折算报价,美元兑换人民币1:7.3折算报价。

(二)选中原则

在满足能够达到服务质量和规定费用标准的限度内,报价最低者中标(恶意低价报价,中标后,未能满足公务服务标准的,将禁止再次参与我厅境外公务活动购买服务竞标);同等条件下,承办过省级领导出访活动的服务机构优先。

(三)付款方式

采用服务商垫付方式。服务商先行垫付本次费用,出访行程结束后15日内,服务商向省商务厅提交符合相关政府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收到上述商业票据后30日内,省商务厅按照票据向服务商支付服务款项。上述商业票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保险单、签证发票、服务发票等在内的符合政府部门相关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

(四)合同签订须知

中标单位与省商务厅签订的服务合同人数为1人,合同效力仅限于中标者与省商务厅之间,其他单位人员无效。

(五)若行程变化导致活动取消或延期,服务事项据实结算。

七、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外贸处

电话:027-85806300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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