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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赴香港开展经贸洽谈活动行程服务的公告

2024-12-16 16:54 湖北省商务厅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以及我厅相关规定,现对202511-14日省商务厅赴香港开展经贸洽谈活动行程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

省商务厅赴香港开展经贸洽谈活动行程服务

二、服务内容

团组在赴香港期间所有行程服务,详情如下:

(一)团组构成

省商务厅部分市招商部门和相关企业人员。

(二)初步行程

方案一:11日星期 (武汉、深圳、香港

15:35-17:45   乘东航MU2557航班抵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航站楼

18:30-19:30   拜访深创建集团,深化与我省合作

19:30        乘车由深圳赴香港

方案二:1月1日星期 (武汉、香港

11:45-14:20   乘国泰航空CX937航班抵香港国际机场T3航站楼

16:00-17:30   拜访香港神马集团,推动荆州项目合作

12日星期 (香港)

09:15-10:00   拜会香港中联办经济部,深化与我省经贸交流合作

10:15-11:15   拜会香港中华总商会,深化与我省经贸交流合作,并开展2025“相约春天赏樱花”经贸洽谈暨世界500强对话湖北活动邀商工作

11:30-13:00   拜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深化与我省经贸交流合作,并开展2025“相约春天赏樱花”经贸洽谈暨世界500强对话湖北活动邀商工作

14:30-15:30   拜访香港机场管理局,推动与鄂州花湖国际机场合作

16:10-17:10   拜会GIPGlobal Infrastructure Partners,贝莱德旗下全球最大的独立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公司),深化与我省合作

17:30-19:00   拜访香港华鲁集团,推动华鲁恒升(荆州)有限公司三期等项目

13日星期 (香港)

09:10-10:10   拜会香港贸发局,深化与我省经贸交流合作,并开展2025“相约春天赏樱花”经贸洽谈暨世界500强对话湖北活动邀商工作

10:25-11:25   拜访香港瑞安集团,深化与我省合作

11:40-13:00   拜访香港和谐汽车集团,推动襄阳项目合作

14:40-15:40   考察香港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数字化平台建设情况

16:00-17:00   参加“莲藕节”派发莲藕活动并致辞

17:30-19:00   拜访香港湖北社团总会,深化与我省经贸交流合作,并开展2025“相约春天赏樱花”经贸洽谈暨世界500强对话湖北活动邀商工作

14日星期 (香港、武汉

10:30-13:30   考察天风国际证券,深化与我省合作

14:30-15:30   参观“第58届工展会”

17:45-19:40   乘国泰航空CX894航班返回武

(三)服务内容

团组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在所有行程安排,具体含国际旅费、境外所有陆上交通(包括租赁)拜访活动翻译、住宿、伙食、公杂、签证、税费、保险和相关活动(包括会议室租赁)等费用。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三)服务商具有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或者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4A级旅行社资质证书;

(四)服务商须具有承办过类似团组出访活动的经历。

四、报价内容

报价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国际机票费(即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费用

(二)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三)境外所有陆上交通费用(包括租赁)

(四)保险费用;

(五)签证费用;

(六)服务费;

(七)开具票据的税费;

(八)拜访活动翻译费用;

(九)其他相关活动费用(包括会议室租赁费用)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为匿名,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122017时整,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其他要求

(一)注意事项

1.为避免浪费,也为避免报价过低导致服务质量受损,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实行个人包干使用,按照鄂财行发201413号文件确定的标准详细分项报价,不得多报或少报,否则为废标;

2.为避免恶意竞争,报价内容尽可能详细,如住宿酒店及交通工具的具体规格,全程机票的明细价格等;

3.报价所含费用必须全面,不得漏项或者任意加收,否则为废标;

4.为确保汇率一致性,统一按港币兑换人民币1:0.945折算折算报价。

(二)选中原则:在满足能够达到服务质量和规定费用标准的限度内,报价最低者中标(恶意低价报价,中标后,未能满足公务服务标准的,将禁止再次参与我厅境外公务活动购买服务竞标)。

(三)付款方式:采用服务商垫付方式。服务商先行垫付本次费用,出访行程结束后15日内,服务商向省商务厅提交符合相关政府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收到上述商业票据后30日内,省商务厅按照票据向服务商支付服务款项。上述商业票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保险单、签证发票、服务发票等在内的符合政府部门相关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

(四)合同签订须知:本公告所指行程服务采购方为本次活动组团单位湖北省商务厅,合同双方为湖北省商务厅与中标单位。

(五)若行程变化导致活动取消或延期,服务事项据实结算。

七、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投资促进处0712办公室

电话:027-85748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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