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赴美国、墨西哥开展经贸合作交流行程及专项活动相关服务的公告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以及我厅相关规定,现对今年8月省商务厅赴美国、墨西哥开展经贸合作促进任务团组出访行程及活动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
省商务厅赴美国、墨西哥开展经贸合作交流行程行及专项活动相关服务。
二、服务内容
团组美国、墨西哥期间所有行程及专项活动服务,详情如下:
(一)团组构成
省商务厅、武汉市政府、武汉市投资促进局及相关企业等因公出国6人。
(二)初步行程
第一天 8月8日(星期四)武汉—旧金山
晚上 乘坐CZ659航班前往美国旧金山,20:15抵达
第二天 8月9日(星期五)旧金山
上午 拜访eBay集团、Sunnyvale(新思)科技硅谷公司、特斯拉集团、Amino Capita创投基金
下午 拜访美国湾区委员会、考察卓尔集团、鼎康生物、黑芝麻智能硅谷研发中心
第三天 8月10日(星期六)旧金山—芝加哥
上午 召开硅谷-光谷科技金融产业对接会
下午 乘坐UA2386航班前往美国芝加哥,21:01抵达
第四天8月11日(星期日)芝加哥
上午 考察芝加哥航空货运枢纽中心、拜访全球空海运物流服务商APEX(爱派克斯)国际物流公司
下午 召开湖北-芝加哥国际贸易合作对接会
第五天 8月12日(星期一)芝加哥—墨西哥
上午 乘坐UA343航班前往墨西哥,13:25抵达
下午 拜访ANZEN,AGENTE DE SEGUROS可变资本有限公司
第六天 8月13日(星期二)墨西哥
上午 拜访墨西哥尤卡坦中墨贸易商会、考察墨西哥维拉克鲁斯港项目
下午 召开湖北-墨西哥企业经贸交流会
第七天 8月14日(星期三)墨西哥—深圳
凌晨 乘坐CZ8032航班返回深圳
第八天8月15日(星期四)深圳
中午 12:20 抵达深圳,结束访问
(三)服务内容
团组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在国外的所有行程安排,具体含国际旅费、境外所有陆上交通、拜访活动翻译、住宿(单间)、伙食、公杂、签证、税费、保险和相关专项活动费用等。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三)服务商具有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或者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4A级旅行社资质证书;
(四)服务商须具有承办过类似团组出访活动的经历。
四、报价内容
报价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国际机票费(即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费用;
(二)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三)境外所有陆上交通费用;
(四)保险费用;
(五)签证费用;
(六)服务费;
(七)专项活动代收支费用;
(八)开具票据的税费(含专项活动)。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为匿名,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17时整,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其它要求
(一)注意事项
1.为避免浪费,也为避免报价过低导致服务质量受损,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实行个人包干使用,按照鄂财行发〔2014〕13号文件确定的标准详细分项报价,不得多报或少报,否则为废标;
2.为避免恶意竞争,报价内容尽可能详细,如住宿酒店及交通工具的具体规格,全程机票的明细价格等;
3.报价所含费用必须全面,不得漏项或者任意加收,否则为废标;
4.为确保汇率一致性,统一按美元兑换人民币1:7.3折算报价。
(二)选中原则
在满足能够达到服务质量和规定费用标准的限度内,报价最低者中标(恶意低价报价,中标后,未能满足公务服务标准的,将禁止再次参与我厅境外公务活动购买服务竞标);同等条件下,承办过类似大型政府团出访活动的服务机构优先。
(三)付款方式
采用服务商垫付方式。服务商先行垫付本次费用,出访行程结束后15日内,服务商向省商务厅提交符合相关政府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收到上述商业票据后30日内,省商务厅按照票据向服务商支付服务款项。上述商业票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保险单、签证发票、服务发票等在内的符合政府部门相关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
(四)合同签订须知
本公告所指行程服务采购方为本次活动组团单位湖北省商务厅,合同效力仅限于中标者与省商务厅之间。
(五)其他事项
若行程变化导致活动取消或延期,服务事项据实结算。
七、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外资处
电话:027-85774269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北路8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