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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有奖发票双礼包!荆门2026年金秋促消费活动启动

2026-09-22 16:29 商务荆门

为贯彻落实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系列促消费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惠及广大消费者,我市于2026年9月至12月开展金秋促消费系列活动,主要包括假日消费券发放有奖发票两项内容。

“乐享湖北‘荆彩消费假日消费券活动安排资金500万元,面向在荆、来荆消费者,通过云闪付、美团平台发放“满100元减20元零售餐饮通用消费券;

“乐购湖北‘荆’彩消费有奖发票活动安排资金800万元,个人消费者凭单张票面金额100元(含)以上的电子发票,通过云闪付APP参与抽奖。

两项福利同步于9月24日正式启动!下文整理了详细参与攻略,建议直接收藏,一起“荆彩消费!


「乐享湖北·荆彩消费」假日消费券

满100减20,每周准时开抢

一、活动内容

面向全体在荆、来荆消费者发放“满100元减20元零售餐饮通用消费券,通过云闪付、美团两个平台发放,全市参与活动商户线下通用。

二、参与条件

在荆、来荆消费者均可申领,即申领时手机定位在荆门市地域范围内的人员,经平台实名认证并校验身份信息真实性后参与。

三、参与渠道

两大官方平台:云闪付APP、美团APP

完成实名后,在APP内直接搜索“荆门消费券”,一键进入活动专区抢券。

四、使用范围

消费券为线下专属券,不支持线上、外卖抵扣。

零售券适用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钟表眼镜店、珠宝首饰店、超市、便利店、书店、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礼品文具店、药店、电动自行车等线下实物零售商店。

餐饮券适用线下实体餐饮门店使用。

不可使用场景:购买香烟、加注成品油、账户充值、预存类等消费,不与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同享

五、活动时间(定好闹钟)

常规场次:每周四、周五上午10:00发放,核销期为当周四至下周三。

国庆加场:9月30日至10月3日发放,核销期为9月30日至10月8日。

首轮首发:9月24日、9月25日上午10:00发放,核销期为9月24日至9月29日。

六、抢券流程

①下载云闪付、美团APP,完成实名认证;

②定位到荆门市;

③在APP内搜索“荆门消费券”,进入活动页面;

④每周四、周五上午10:00准时开抢,抢券后到参与活动的商户消费,支付时自动立减。

七、温馨提示

每个活动周期内,单个平台每人限领2张先到先得,领完即止;核销期内未使用自动作废,未核销的消费券退回资金池,不退回个人账户。



「乐享湖北·荆彩消费」有奖发票

800万大奖池!消费开票就能抽

本次有奖发票包含即时抽奖(即抽即奖)定期集中开奖两种模式。上传符合条件的发票,可先参与即时抽奖;同时该张发票自动纳入对应周期的定期开奖池,一张发票拥有两次中奖机会。


一、活动内容

个人消费者在荆门市范围内实际经营的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经营主体实际消费后,开具单张票面金额100元(含)以上(含税金额)的数字化电子发票均可参与抽奖。发票上传成功后,即可参与即抽即奖,同时自动归入对应时段奖池,参与定期集中开奖


二、参与条件

面向在荆、来荆的个人消费者,发票购买方须为本人真实姓名,并与云闪付APP实名注册信息保持一致;公务消费、企业消费开具的发票不纳入抽奖范围。


三、参与渠道

云闪付APP活动专区。


四、活动时间

2026年9月24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截止,若资金使用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

模式一:即抽即奖

发票完成核验上传后,当场即可参与即时抽奖,结果即时反馈,奖金即时到账。

模式二:定期集中开奖

系统会把符合条件的发票,归集到对应消费时段,开展集中开奖,固定开奖节点如下:

✅11月10日:对9月24日至10月31日符合条件的发票开奖;

12月10日:对11月1日至11月30日符合条件的发票开奖;

2027年1月10日:对12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发票开奖。


五、操作流程

①消费后主动向商家索要本人姓名开具的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单张票面金额100元及以上);

②打开云闪付APP,通过活动入口进入发票抽奖页面,完成实名认证(只需认证一次,此后系统自动识别);

③上传发票:拍照上传,系统自动识别姓名、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商家全称等关键信息;

参与即抽即奖:点击抽奖,结果即时显示,奖金实时到账;同时,该发票自动归入对应时段奖池,等待定期集中开奖;

⑤定期开奖中奖结果以官方公示为准,请留意云闪付APP消息通知。


六、温馨提示

每个自然月,同一消费者上传有效发票不超过5张单次仅可上传1张;同一自然月内,同一消费者在同一商户开具的发票上传不超过2张(抽奖规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发票须为状态“正常”的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剔除红字发票、冲红发票及票面标注“收购”“预售”“订单”等字样的发票。

中奖实物奖品需按税务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奖者本人须按公告要求及时兑奖。严禁虚开发票、拆分开票、先中奖后红冲、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与资格、追回奖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商户拒开发票的,可拨打12366热线或登录省税务局官网“税收违法行为检举”频道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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